河口
参见“雅江”(2195页)。
参见“雅江”(2195页)。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见“庆云山”(879页)。
南北朝时三峡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冉令贤”(564页)、“向五子王”(822页)。
见“撒麻耳干”(2495页)。
即“朝野佥载”(2175页)。
新疆伊斯兰教上层首领自称。一译和卓木、霍加、噶查。维吾尔语,译言“圣裔”。有两种派系:一为色伊提·阿塔系,拥有哈里发后裔证书。一为赘巴尔系,其证书已散失,完全依靠传说和声望树立身份,自称为哈里发阿布别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晋代,与呼延氏(原作呼衍氏)、卜氏(原作须卜氏)、兰氏为四大姓。历任左右都侯等要职。
即尚虞备用处。清代随侍皇帝优游、渔猎的组织。顺治(1644—1661)始设。置总统大臣掌其事,于宗室王公、蒙古王公或额驸、八旗满洲或蒙古大臣内委任,无定员。该处所用上三旗侍卫,即以隶之,不再受侍卫处管
见“裴满达”(2448页)。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多哇玛囊地方。于夏琼寺和色拉寺杰扎仓求学,获拉然巴学位。后入下密院,拜赤·阿旺却丹等为师,以博闻强记著称。乾隆七年(1742),任夏琼寺堪布,维修小金塔。十三年(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