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记
见“河源志”(1507页)。
见“河源志”(1507页)。
西汉时匈奴王。虚闾权渠单于(前68—前60年在位)时,为郝宿王,执掌重权。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虚闾权渠单于死后,使人召诸王来会,但未至,单于妻颛渠阏氏与其弟左大且渠(官名)都隆奇共谋立右贤王屠耆
书名。清代西藏地方志书。分上、下两册(另有与之相同之手抄本称《乾隆西藏志》,分上、中、下3册)。成书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主要记述清军两次入藏驱逐侵藏之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康济鼐等4名噶伦简历
见“恩萨·罗桑顿珠”(1871页)。
见“吴勉”(1072页)。
清前期鄂温克族部落头人。清崇德年间(1636—1643)至康熙二十年(1681),清政府陆续编鄂温克旗、佐。康熙六年(1667),清政府按八旗制,将其属下2134名壮丁,按原有氏族,编为29个佐领。康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赞普埃肖列时首席大臣。为“吐蕃七良臣”之一。吐蕃人。大臣※茹莱杰之子。首创以“托卡”(双牛一日所耕土地的面积)作为计算耕地面积的单位。即唐书所载之“突”这一量词的由来。又规定以“兑”作为统计牲畜头数的
土族东府土司。西宁卫指挥使※李南哥后裔,※李光先次子。青海西宁人。明世袭西宁卫指挥同知。清顺治二年(1645),归附清朝,十二年(1655),授百户。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
见“耶律庶成”(1320页)。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