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旺
清代小金川土司。藏族。金川土司汤鹏之子。乾隆七年(1742),袭职。大金川莎罗奔为夺小金川地,以女阿扣妻之,次年,复以兵围攻,夺取印信,据其土地,经四川总督檄谕始归还所掠。后其妻阿扣私通良尔吉,土司印信由良尔吉掌握。清军到小金川,印信仍由泽旺执掌。十二年(1747),抢占沃日三寨,后迫于清军威力,率众投诚,退还抢占土地。三十五年(1770)以年老,由子僧格桑袭职。
清代小金川土司。藏族。金川土司汤鹏之子。乾隆七年(1742),袭职。大金川莎罗奔为夺小金川地,以女阿扣妻之,次年,复以兵围攻,夺取印信,据其土地,经四川总督檄谕始归还所掠。后其妻阿扣私通良尔吉,土司印信由良尔吉掌握。清军到小金川,印信仍由泽旺执掌。十二年(1747),抢占沃日三寨,后迫于清军威力,率众投诚,退还抢占土地。三十五年(1770)以年老,由子僧格桑袭职。
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2538页)。
?—1655喀尔喀蒙古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谟啰贝码子。始称车臣汗,与土谢图汗,札萨克图汗同称喀尔喀三汗。号玛哈萨嘛谛。车臣汗部23旗札萨克皆其裔。初服属于察哈尔部。后金天聪九年(1635),致书皇太
元、明、清三朝主管接待边疆少数民族及外国使臣之机构。元至元九年(1272) (一说十三年,1276,误)十月置。前身为唐四方馆。初时置时废,不常设。元贞元年(1295),定以礼部尚书兼领馆事后,遂成定
1869—1909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塔尔寺阿嘉呼图克图五世。光绪三年(1877),在北京雍和宫经金瓶掣签选定为阿嘉四世转世灵童,是为五世。七年(1881),进京。九年(1883),简放副札萨
参见“布越”(462页)。
见“外差”(575页)。
书名。南方民族志。1卷。清檀萃(号默斋,望江、今安徽东流人,汉族)撰。系作者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任云南录劝县知县后所作。约成书于嘉庆(1796—1820)初年。内容涉及到南方60个少数民族
见“撒苏”(2491页)。
清朝八期宗室贵族的封爵之一。满语,源于女真语“勃极烈”,汉译“大官”、“高官”。初女真各部中强有力的酋长称之。清太祖努尔哈赤时,分封子弟叔侄为贝勒,各辖一旗或若干牛录的人丁,统兵治民,佐理国政。崇德元
旧时裕固族户族内部事务的管理者。亦称老者。部落下按姓氏划分,有若干户族(相当于氏族),一般每个户族都有一个户族长,组织管理本户族内部事务。由部落头目指定或选举产生,多由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长者担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