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
即“渤海”(2278页)。
即“渤海”(2278页)。
见“吴克忠”(1074页)。
1901—1930革命烈士。畲族。福建惠安县人。1919年就读于厦门集美师范学校,后入泉州省立十一中,因参加学生运动,先后被开除。后又入明新师范,仍因组织学生反对不合理教育制度,被同学称为学潮健将。1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乌里雅苏台界志》。1869年9月4日(清同治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清朝伊犁将军、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荣全、科布多参赞大臣奎昌和俄国特派立界大臣巴布科夫(一译巴普考)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1762清乾隆时桂家集团首领。※桂家集团乃南明永历帝入缅所遣官族及随从之后裔。他对亡明素有怀念之情,一向与劫执永历帝献清之缅酋为仇。聚桂家集团在木邦开办※波龙银厂,据地自立。缅甸瓮籍牙建立木梳王朝
书名。明代西南土官之家谱。二卷。不著撰者名氏。内容备载明正德(1506—1521)年前,滇、黔、桂、湘诸省土官之来源、官爵世系、承袭、削除等事,实为土官之家谱。内收云南土司51家、广西61家、四川20
高句骊国第九世王男武(《三国志》等作“伊夷模”)的谥号。亦称“国襄王”。男武于汉灵帝光和二年(179)继位,汉献帝建安二年(197)死,葬于故国川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清代傣族土司。旧属临安府,在府西南140里。清顺治(1644—1661)间,元江傣、彝等族抗清,慢车土目刀冈随清军镇压,得授土舍世职。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
见“捺钵”(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