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傅
见“阿史那德温傅”(1241页)。
见“阿史那德温傅”(1241页)。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所辖4州之一,领洪贺、送城、吉理、石山4县。辽灭渤海后,其民被迁至今辽宁凤城、岫岩县一带,仍以原州名置州,县皆废。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国论”意为“国”, “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国家级的官长”之意。在勃极烈系列中是级别较高者,仅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尊礼优崇得自由者。”类似
参见“宫合”(1749页)。
?—1415明初瓦剌贵族首领。又译努克漆哈什哈。克㰅古特(一说即土土扈特)人。原统辖瓦剌诸部。据《蒙古源流》等记载,明建文元年(1399),因额勒伯克汗受绰罗斯浩海太尉诱惑,杀弟哈尔古楚
西夏皇帝称号。宋明道元年(1032)夏国王李德明死,太子元昊继位,欲正式称帝,遂废弃唐、宋所赐李、赵姓,自号嵬名氏,亲族皆以此为姓。称兀卒,又作吾祖,党项语皇帝意,也作青天子。后代西夏皇帝皆称此号,译
参见“僚市”(2454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辖地范围仍旧,即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设都指挥使2员、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员,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员,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少数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北白杨木河流域。宣德九年(1434)十月,木兰河等卫指挥兀塔里等向明廷报告,黑龙
见“好儿趁”(937页)。
官名。明代正式改称县令为知县,作为一县之长,负责主持一县事务。秩正七品。广西、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县,亦如之,任命当地豪酋、头目为土知县,颁给铜印、敕书,赐以冠带,一般准世袭。因其故俗,附辑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