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登里逻汨没密施俱录毗伽可汗
见“忠贞可汗”(1414页)。
见“忠贞可汗”(1414页)。
见“捺钵”(2037页)。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掌管刑名狱讼的官员。相当于汉地之刑部尚书或断事官。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九年,823)所立《唐蕃会盟碑》,记有此职官。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勃得本为天祚皇帝※永昌宫下之一抹里。又,辽太宗※永兴宫下有一※
即“额尔德尼昭”(2535页)。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
蒙古族传统拉弦乐器。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弦胡琴,即汉语四胡。此琴亦在达斡尔、锡伯、赫哲、壮、布依、彝、汉等族中流行。源于古代拉弦乐器奚琴。宋代陈旸《乐书》载:“奚琴,本胡乐”。蒙文著作《成吉思汗箴言》中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车十二部落之总称。据《魏书·高车传》载,即泣伏利氏,吐卢氏(一作叱卢氏)、乙旃氏、大连氏、窟贺氏、达薄干氏(一作达薄氏)、阿仑氏、莫允氏、俟分氏、副伏罗氏(一作覆罗氏)、乞袁氏、右叔沛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①见“萧迂鲁”(1993页)。 ②见“萧革”(19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