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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宾兔”(1948页)。
见“宾兔”(1948页)。
见“呼伦厅”(1389页)。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民国初年伊斯兰教经师。四川成都人。回族。幼承家学,攻读伊斯兰经典与汉文。后赴陕西、河南开封从师求学,结业后在河南许昌等地当开学阿訇。擅长“克俩目”(即认主学,或称教义学),承袭陕西高派学风。后受马广庆
即“龙原府”(497页)的别称。
见“大翁”(77页)。
高句骊国官号。亦称“道使”。为诸城行政长官。高句骊国制:王国下辖“大城置※傉萨一,比(唐都督府)都督。诸城置道使,比(唐之州)刺史”(《旧唐书·高丽传》)。其下各有僚佐,分掌曹事。
又作“转生”、“化身”。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本于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上自达赖、班禅,下至呼图克图等,皆能不昧本性,身死后,寄胎转生,复接其前身之职位。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12
唐代南诏政区名。为南诏二都督府之一,系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治所在今云南通海县。领有通海城以南至贾涌步及步头地区,约当于今玉溪地区东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部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地区。
见“沙陀”(1124页)。
见“只卜得卫”(551页)、“者不登卫”(13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