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努斯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伊斯堪达尔子。嘉庆十六年(1811),受命袭父爵,进京朝觐。十八年(1813),因私遣人向浩罕馈赠礼物,并密许其在喀什噶尔(今喀什)设立哈孜(哈子)伯克,管理安集延人刑讯事务,被革职。不久又以哄抬粮价,枉杀无辜被拘系伊犁。二十四年(1819),被释回原籍。道光五年(1825),以张格尔窜犯南疆,获五品顶戴,受遣赴喀什噶尔办事。因派人侦悉张格尔下落,获赏。六年,张格尔夺取喀什噶尔,以身殉难。赏一品衔,按头等台吉抚恤。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伊斯堪达尔子。嘉庆十六年(1811),受命袭父爵,进京朝觐。十八年(1813),因私遣人向浩罕馈赠礼物,并密许其在喀什噶尔(今喀什)设立哈孜(哈子)伯克,管理安集延人刑讯事务,被革职。不久又以哄抬粮价,枉杀无辜被拘系伊犁。二十四年(1819),被释回原籍。道光五年(1825),以张格尔窜犯南疆,获五品顶戴,受遣赴喀什噶尔办事。因派人侦悉张格尔下落,获赏。六年,张格尔夺取喀什噶尔,以身殉难。赏一品衔,按头等台吉抚恤。
?—1877清代新疆色勒库尔回庄(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伯克。塔吉克族人。※巴巴夏伯克次子。同治四年(1865),阿古柏占据南疆地区后,曾依附阿古柏,任该地阿尔钦(阿奇木伯克,一说未任其职)。后因
书名。清末麻兆庆纂修。6卷,约光绪十六年(1890)成书。兆庆(1835—1900),字余斋,别号巩华旧友、榆荫主人,昌平县贯市村(今属北京市)人。回族。早年在外省作军内幕僚,被保至后补训导。后归故里
见“大如者室韦”(97页)。
即“张登发”(1182页)。
清代新疆绿营兵屯田。康熙五十五年(1716)始置于巴里坤、哈密等处。乾隆二十二年(1757),经陕甘总督黄廷桂奏请,又以内地绿营兵在天山北路兴屯。后又扩及天山南路。所谓屯田兵,初为换防兵,后改携眷兵。
吐蕃官名。参见“十六地方官”(11页)。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
?—619东突厥可汗。名咄吉世,又作咄吉、吐吉、吐蕊。阿史那氏。※启民可汗染干子。隋大业四年(608,一说五年),继汗位,依俗复纳义成公主为妻。势盛,为隋所患。十年(614),隋臣裴矩施离间计以分其势
即“欠对山” (380页)。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