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三
清宗室、将领。一作瓦山。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固山贝子固尔玛浑第四子。康熙四年(1665),封三等辅国将军。十三年(1674),随安亲王岳乐征江西,定湖广。二十年(1681),降袭辅国公。二十一年,授宗人府右宗人。寻因军事失误,革右宗人,留公爵。二十三年,任镶蓝旗蒙古都统,调蓝旗满州都统。奉命统辖黑龙江雅克萨、尼布楚二城驻军,反抗沙俄的侵略。卒,谥襄敏。
清宗室、将领。一作瓦山。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固山贝子固尔玛浑第四子。康熙四年(1665),封三等辅国将军。十三年(1674),随安亲王岳乐征江西,定湖广。二十年(1681),降袭辅国公。二十一年,授宗人府右宗人。寻因军事失误,革右宗人,留公爵。二十三年,任镶蓝旗蒙古都统,调蓝旗满州都统。奉命统辖黑龙江雅克萨、尼布楚二城驻军,反抗沙俄的侵略。卒,谥襄敏。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同德县。清乾隆三十年(1765),在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支持下,由一世藏班智达及其弟朵科尔四世罗桑丹增嘉措共建。设有显宗学院,采用色拉寺吉宗教程,属色拉寺系统。四十四年(1779),
拉枯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祐族地区负责管理佛堂财产的人。过去当地群众普遍信仰佛教,许多村寨都建有佛堂,设专人即“召八”负责保管佛堂一切财产,佛堂每年所收谷子(每户向佛堂奉献的“香腊钱”)和年节、
官名。又写作“翖侯”。汉代乌孙、大夏、康居等均有设置。国事一般为若干翕侯分管,由国王统领。参见“五部翕侯”(266页)。
高句骊国官号。又写作“帛衣先人”。(1)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八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仅见《新唐书》记有“先人”,为第十一等级)
明末清初藏传佛教达陇噶举派僧人。藏族。著有《达陇教史》,成书于清顺治五年(1648,一说康熙八年,1669)。该书专述噶举派达陇支系的历史。全书447页,另有增补53页。以木刻版传世。版藏达陇贝甸阿佩
唐代吐蕃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阶层。公元654年,吐蕃大相噶尔东赞域松召集诸部首领集会,议定划分吐蕃社会阶级及等级。其中有武士阶层“桂”及“庸”。“庸”又称“庸之人部”,简称“庸部”,该部所属奴隶阶级中
见“萧惠”(1991页)。
?—792唐代嶲州乌蛮勿邓部首领。“大鬼主”苴嵩卒,子苴骠离幼,遂嗣为“大鬼主”。辖地在两林部之北70里,占有今四川大渡河以南至越西、冕宁一带。与两林、丰琶二部合称东蛮三部。隶有邛部六姓、初裹五姓、东
鄂伦春族中萨满用以登记各种神的一种神具。鄂伦春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为一长方形细木棒,长47公分,每边宽2.6公分,一端系有多种颜色的布条。萨满(巫师)每年或隔年祭祀一次神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