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人
汉代对幻术家(魔术师)的称谓。又作善眩人、幻人。吐火、吞刀、自缚自解、屠人、截马之术无一不能。多流行于西域条支、犁轩等地。汉武帝元封年间(公元前110—前105),安息曾“以大鸟卵及犁轩善眩人献于汉。”
汉代对幻术家(魔术师)的称谓。又作善眩人、幻人。吐火、吞刀、自缚自解、屠人、截马之术无一不能。多流行于西域条支、犁轩等地。汉武帝元封年间(公元前110—前105),安息曾“以大鸟卵及犁轩善眩人献于汉。”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
西汉时乌孙公主。肥王※翁归靡长女,汉※解忧公主生。宣帝地节元年(前69)左右,奉母命至长安学鼓琴,随汉侍郎乐奉过龟兹,为其王绛宾所爱,被取为妻。元康元年(前65),偕绛宾进京朝觐,获赐紫绶、车骑、旗鼓
地名。原名霍耳章谷。为霍耳章谷安抚司地。踞大雪山之西,中跨鲜水。北界色达,东连道孚,南临瞻对,西接甘孜。为川藏出入要津。有章谷、孔撒、麻书、朱倭、白利五族,史称霍耳五家(其远祖为蒙古,藏文史籍称蒙古人
书名。广西地方志及民族志。2卷。明魏浚(字禹卿,号苍水,福建松溪人,汉族)撰。据采访与史书、方志写成。万历四十年(1612)成书。内容主要记述山川、名胜、风土、人情及少数民族情况。其中卷上写山川、特产
壮族民间风味饮料。流行于广西柳江、融安、鹿寨、来宾、宾阳、邕宁、上林、都安等地。制法:以米酒和鸡肝、鸭肝、猪肝、羊肝等为原料,先用瓦罐把米酒煮开,将煮熟的肝类切成薄片,放少量于酒杯中,再将烫酒注入杯中
1671—1741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弟恭亲王常宁女,圣祖抚为长女。初封和硕纯禧公主。康熙二十九年(1690)三月,下嫁蒙古科尔沁台吉班第。班第任内大臣、都统、前锋统领。三十一年(1692)
①即“玉古尔”(475页)。 ②见“轮台”(1377页)。
见“奥里米”(2252页)。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清代史籍对居住于罗布泊地区人民的称呼。关于其族属目前尚无定论,来源较复杂。初隶准噶尔。康熙六十一年(1722),清军进驻吐鲁番,其首领古尔班率喀喇库勒、萨达克图、喀喇和卓诸邑千余众附清,请内徙,未获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