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祭谷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人们一般不远离村寨,下地生产时,部分人劳动,部分人警戒,同去同归,严重影响生产的发展。外族人也因此不敢进入佤族地区,妨碍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解放后已被革除。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人们一般不远离村寨,下地生产时,部分人劳动,部分人警戒,同去同归,严重影响生产的发展。外族人也因此不敢进入佤族地区,妨碍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解放后已被革除。
1801—1873清代蒙古族女诗人。博尔济吉特氏。蒙古喀尔喀部人。字莲友。4岁随父母入京,7岁入私塾,12岁能诗赋,15岁通五经,17岁嫁于清宗室和硕肃亲王豪恪之子恒恩。在师尊归真道人教导下,对诗歌有
见“耶律敌烈”(1318页)。
①唐代牂柯罗殿别帅称号。以所辖贵州晴隆境内有山名滇池而得名(非云南滇王)。唐开成元年(836),乌蛮鬼主阿内属。会昌(841—846)中,封其别帅为滇王。后改为普宁郡王。治所在普宁山,
①即“玉古尔”(475页)。 ②见“轮台”(1377页)。
见“锦州城”(2367页)。
地名。亦称浪卡、浪噶则、纳噶拉则、那孜宗、纳噶尔宗。藏语音译,意为“鼻形白山梁”。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以南。明代曾于此设“俺不罗行都司”。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世班禅罗桑益西曾于此为
见“布占泰”(463页)。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
即“岩大五”(1408页)。
书名。杨增新撰。有3编。正编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10集、30卷,1921年辑;续编14卷,1926年辑;3编6卷,1934年辑。正、续编为新疆驻北京公寓刊刻;3编为云南蒙自县杨氏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