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清周作楫修,萧琯、邹汉勋纂。88卷。成书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卷首有贺长龄、乔用迁、翁同书、周作楫等人作序四篇。内容包括大事记、沿革表、职官表、选举表、疆里图记、山水图记、山水副记、城郭图
傈僳语音译。傈僳族民歌曲调名。通常由男女青年在山野对唱,内容多反映爱情和生产劳动。歌词格式为七字一句,四句一段。由三句和一个固定的结束短句组成一段。各段用同一曲调反复演唱;反复时句首和句尾部分基本不变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海南岛黎族一种原始社会组织。文献最早有关海南黎峒记载是《北史·谯国夫人传》:“海南儋耳归附者千余峒”。普遍记载是宋以后。各峒均有名称,每个峒都有固定的地域,“自来黎峒田土,各峒通同占据,共耕共分”,峒
蒙古国建立前与铁木真(成吉思汗)抗衡的诸部联盟。宋庆元六年(1200),蒙古部铁木真与克烈部王罕大败泰赤乌部于斡难河(今鄂嫩河),声威大振,诸部皆畏威不安。哈答斤、散只兀、朵儿边、塔塔儿、弘吉剌(一说
见“恩州得里”(1870页)。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
女真语音译。亦作“辟刺”, “江”、“河”之意。如“撒合辇必刺”、“斡底必剌”、“忒黑辟剌”等,皆为河名。金代女真人有以所在江河、山(女真语曰“阿邻”)命猛安或谋克名的习俗,故史书中常见某人为某必剌或
?—1457明哈密忠顺王。亦称哈力锁鲁檀。蒙古贵族。故王※卜答失里之子。正统四年(1439),父卒,嗣位。时其地回回、畏兀儿、哈刺灰等种落杂居,头目不相统属,莫能节制,众心离涣,势渐衰。翌年,都督皮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