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可汗
见“庵罗”(2099页)。
见“庵罗”(2099页)。
爵名。清宗室中爵位之一。分一、二、三等。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居末。顺治六年(1649),列爵十等,居九。十年(1653),列爵十二等,居十一。乾隆十三年(1748),终定封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置。汗车凌族弟刚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辅国公,建旗。初游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多北乌
见“忽图刺”(1488页)。
见“都掌蛮”(1816页)。
即“太鲁水”(273页)。
官名。元代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管理当地事务,明沿元制,四百户以下设此官,秩正六品,副长官从七品,为世袭土官。掌辖区内一切事务。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其承袭、革除、升降隶兵部。参见“长
见“班禅堪布会议厅”(1793页)。
内蒙古巴林右旗寺庙。清乾隆年间(1736—1795)建于大板镇北60里沙尔台河南阳日宝力格。初建于林西县城东8里处,规模比较大,由于巴林土地被放恳,始移建于沙布尔台河南,庙内有殿堂和僧舍。为原巴林右旗
蒙古族对海螺号、法螺的称呼。起源很早,古代北方民族用于军事、劳动和娱乐活动中。隋唐燕乐西凉乐、龟兹乐、天竺乐和高丽乐中有这一乐器。初唐时期的敦煌壁画中有其形象。唐贞元(785—805)时,南方骠国所献
参见“腰站”(23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