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里色白
珞巴族崩尼部方言音译,意为“生气时杀牛”。珞巴族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凡发生争执时,双方不直接对抗,而是在自己门前杀牛,肉分给村里人,把牛尾送给对方以示挑战,若对方敢于应战,即杀同等数目或更多的牛,亦把牛尾送给对方。若挑战者见到应战者的作法不服,再杀更多的牛,直到一方无牛可杀为止。在这种情况下,胜者可占有败者的财产,以至将其家的人出卖为奴。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事情一经发生,双方近亲一定出面调解,使双方杀同等数量的牛,以示和解。
珞巴族崩尼部方言音译,意为“生气时杀牛”。珞巴族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凡发生争执时,双方不直接对抗,而是在自己门前杀牛,肉分给村里人,把牛尾送给对方以示挑战,若对方敢于应战,即杀同等数目或更多的牛,亦把牛尾送给对方。若挑战者见到应战者的作法不服,再杀更多的牛,直到一方无牛可杀为止。在这种情况下,胜者可占有败者的财产,以至将其家的人出卖为奴。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事情一经发生,双方近亲一定出面调解,使双方杀同等数量的牛,以示和解。
壮族民间戏曲艺术。流行于广西、云南壮族地区。用壮语演唱,说唱合一。分师公戏、北路壮戏、南路壮戏等种。师公戏亦名唱师,流行于广西河池、宜山、来宾、贵县、邕宁、武鸣等地。相传清同治间(1862—1874)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张中(约1584—1670)译著。亦名《四篇要道译解》、《四篇要道精释》、《四篇要道补注便蒙浅说》等。本书是作者于清顺治十年(1653)在扬州讲授率苏理时,由教胞沙维崇等人笔录整
官名。清代驻防八旗中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官阶较驻防佐领为卑,属武职正五品。下设骁骑校(正六品)、领催协理营务。原由于户少丁稀,不敷设为佐领者即以改设;或分戍地无需用一佐领兵力者,亦设此职率兵往驻;专
即“水达达”(424页)。
见“叠州”(2416页)。
地名。清代以其名名地者有四:一指贵州古州、丹江、安顺、镇宁等地;一指四川大、小金川一带;一指云南昭通、永善地方;一指天山南北地区。系雍正、乾隆年间为区分新、旧辖区而采用的名称,寓“新辟疆土”之意,而非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1454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赛刊王,或作宁王撒因孛罗、赛因孛罗鲁王。※脱懽子,※也先汗弟。正统十二年(1447),率兵击杀朵颜卫指挥乃儿不花,掠获其众。景泰元年(1450)三月,随也先攻大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