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僧
清代纳西族高僧。一作罗生。又名立相,俗姓和。云南丽江束河人。家道清贫,以编制竹器为业。后于福国寺出家为僧,进藏学经颇有成就。回丽江后,向滇、川之藏客富商募集资金,并得丽江府知府元展成捐助,于雍正五年(1727)在风景秀丽的剌是秣度山上建指云寺,任住持,被尊为指云寺开山祖师。对纳西族、藏族宗教文化交流有积极影响。
清代纳西族高僧。一作罗生。又名立相,俗姓和。云南丽江束河人。家道清贫,以编制竹器为业。后于福国寺出家为僧,进藏学经颇有成就。回丽江后,向滇、川之藏客富商募集资金,并得丽江府知府元展成捐助,于雍正五年(1727)在风景秀丽的剌是秣度山上建指云寺,任住持,被尊为指云寺开山祖师。对纳西族、藏族宗教文化交流有积极影响。
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佛教寺庙的土地。也称香火地。来源主要是蒙古王公、牧民布施给寺庙的土地,或将旗公有地赠予寺庙。由寺庙札萨克喇嘛支配,交沙比纳尔或寺庙所属民户放牧或耕种,以获取收益。
西夏佛教高级职称。西夏汉文本《杂字》官位部中有载。可出任功德司副使,参与译、校佛经和重大佛事活动。
古代中原地区对巨富或称豪一方者的称呼。史籍亦以此称夫余族社会中的奴隶主。《三国志·魏志·夫余传》:“邑落有豪民,名下户皆为奴仆”。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称岱青。※和鄂尔勒克长子。明崇祯十三年(1640),随父参加在塔尔巴哈台召开的卫拉特、喀尔喀四十四部王公大会,参与制定《蒙古卫拉特法典》。清顺治元年(1644),成为西
唐贞观初年,吐谷浑时扰河西,唐朝为扫除中西陆路交通之障碍,经营西域,于贞观八年(634),以吐谷浑寇凉州,拘禁唐使赵德楷为由,太宗亲下《讨吐谷浑诏》。翌年,唐将李靖统军从鄯州进击,破吐谷浑。继分兵两道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为西州交河郡5县之一。《梁史·诸夷》作白刀(应为力),为高昌46镇之一。《魏书·唐和传》作白力。《北史·西域传》作白棘。《南史·西域诸国》作白刃。《通典》称东镇城。《
回族族谱名。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马注纂修。1册。书前有马注《赡思丁公茔碑总序》。正文分为:《封赠》、《咸阳王抚滇绩·附考》、《咸阳王宗祧记、历代皇帝敕书》、《滇西分支考》等。另附录《马注、马复初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杂布提默克塔布伯克、沙卜提莫提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教授经文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678※叶尔羌汗国宗室。东部统治者※阿都剌因汗第五子。受※阿布都拉哈汗之命,任哈密总督,以“圣战”名义侵扰明甘肃,其二兄※阿木伦·木汉默德汗反对此举。1653年阿木伦·木汉默德汗死后,巴拜占领吐
五代时吉州土官。吉州(今江西吉安)庐陵赤石洞“蛮”人。吉州刺史※彭玕弟。后梁开平四年(910)六月,为吴水军指挥使敖骈围困于赤石,获楚兵救援,俘敖骈。归附楚,任溪州刺史。以当地土官统治者为基础,又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