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昆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见“耶律化哥”(1307页)。
即“脱必赤颜”(2082页)。
古代汉族对白族先民的称谓。亦作“僰人”。“白”与“僰”音近,是译音别字。明清以后统称“民家”。1956年,改称白族。详见“白族”(596页)。
中国古代族名。又称“山都”或“木客”。汉代已见于史书,分布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隐居深山密林间,树居或室居。身矮小、肤色黑。善劳动,尤精于木工。会自制乐器,能歌善舞;有语言与独自的婚丧习俗。据史籍
即“王万庆”(20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苏尔河卫,并说清代有苏尔河在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县南爱辉老城)东南入黑龙江。
前14—公元49汉代将军。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人。汉族。字文渊。先世赵奢为赵将,号曰马服君,因以为氏。重合侯马通之曾孙。年12岁而孤,少有大志。初为郡督邮。新朝王莽(公元9—23年在位)末,四方兵起
原为契丹皇帝春猎之水与秋猎之山的统称。渐以指代皇帝春秋行猎之事。契丹民族喜猎,皇帝尤之,更受长期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影响,为避夏暑冬寒,皇帝一年大部分时间不在京城,而在外地落帐,称为捺钵,主要臣将扈从
汉代内蒙古官衙遗址。俗称破城子。在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南纳林、伊肯两河间的戈壁滩上。为汉代居延都尉西部防线甲渠塞长官甲渠侯的官衙。遗址大部为砂砾掩没。往西300米,南北排列一字形烽燧和双重塞墙遗迹。1
书名。金高汝砺、张行简等撰。120卷,内事目20卷。主要记大定二十九年(1189)正月至泰和八年(1208)十一月章宗一朝有关史事。兴定元年(1217)始修,四年九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章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