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清典制文献。原名《钦定大清会典》,或称《大清会典》。清官修。记载各级行政机构的编制、职掌、事例,为清朝一代典章制度的总汇。仿《明会典》修,但其不追溯前代,只谈当代的典章事例。清修会典始自康熙朝,
?—1674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乌梁海氏。喀喇沁宰桑之后裔。崇德二年(1637),率众归清,授牛录章京世职。管喀喇沁牛录事,兼任甲喇章京。三年,随军征明,至北京。六年(1641),从征明,围锦州,
宋代大理国名产。又称云南刀。当时即闻名全国。《桂海虞衡志》称其“铁青黑,沉沉不錎,南人最贵之,以象皮为鞘,朱之,上亦画犀毗花文。一鞘两室,各函一刀。靶以皮条缠束,贵人以金银丝”。《岭外代答》卷6云:“
见“定州丁零”(1528页)。
瑶语音译,意为“平地瑶”。部分瑶族自称。分布于广西恭城、富川和湖南江华等地。居地较为平坦,又因长期与汉族多有交往或杂处,故在瑶族中生产力水平较高,大多说汉话。
见“术赤”(489页)。
1628—170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尚书彻尔格子。初任侍卫。顺治十七年(1660),授兵部督捕侍郎。十八年,擢工部尚书、议政大臣。康熙三年(1664),授镶黄旗蒙古都统。八年(1669
1633—1675清朝将领。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陕西提督李思忠第三子。父死袭爵。清世祖赐名塞白理,授二等侍卫、甲喇额真。康熙(1662—1722)初,授随征江南左路总兵官。五年(1666),迁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尚黑、众多而强大的人群”。集中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及雅安地区的汉源、石棉;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泸定,泸州市的叙永、古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丽江地区的宁蒗、永胜、华坪
见“鞑靼”(2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