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延城
即“乃颜城”(38页)。
即“乃颜城”(38页)。
清官署名。见“布特哈”(467页)。
?—1801清朝将领。索伦人。姓罗佳氏,隶镶白旗。初以黑龙江学团驻京,授司辔。后从征喀尔喀,因夺热索桥功,擢三等侍卫,赐号色默尔享巴图鲁。乾隆六十年(1795),参与镇压贵州、湖北等地苗民起义。嘉庆元
清代文献对西藏地方僧俗文武官员的统称。 《卫藏通志》有“番目”篇。乾隆五十七年(1792)规定藏内管兵武职官员设代本、如本、甲本、定本及边界营官,按级逐层管束丁兵。噶厦政府文职官员为噶伦、商上仔琫、商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系主将、副将下属,负责征调、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参见“御泥布族”(2257页)。
参见“清饶四朗”(2111页)
南诏第十三世王舜化贞谥号。见“舜化贞”(2262页)。
土司名。明置。元为铜人大小江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改为铜仁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万历二十六年(1598),改县,治所在今贵州铜仁县。领长官司5:省
唐代吐蕃官名。藏文写作“gsanggi yi ge pa”,意为“机要文书”、“机密书记”。此职见于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伯字1089号卷子,其职有大、中、小之分。
参见“俍人”(16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