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新路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隋时突厥将领。※始毕可汗部将(一作弟)。隋大业十年(614),隋臣裴矩为分始毕可汗之势,将宗女嫁之,拜其为南面可汗,不敢受而作罢。致使始毕可汗渐怀怨。后事迹不详。
见“拓跋毛”(1355页)。
①(?—1699)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初任笔帖式,累迁郎中。康熙十九年(1680),经议政大臣等疏荐,练习部务。“三藩”叛后,专司军机文檄。以勤劳详慎,得旨以三品卿即用。二十年,擢光禄寺卿
唐宋时中国西南僚人的一大支系。参见“僚人”(2454页)。
?—1516明代哈密回回都督。又译失伯颜答。初为都督佥事,自弘治七年(1494)始,与写亦虎仙共管哈密回回部众。正德元年(1506),奉忠顺王陕巴命至京贡马驼方物,署都督同知。曾暗通土鲁番。十一年(1
金官员。本名和尚。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曷速河人。女真族。蒲察氏。金章宗钦怀皇后父。通契丹、汉字,长于吏事。尚金熙宗女郑国公主为妻。海陵王时,累官器物局使。大定二年(1162),加驸马都尉。后历
见“彻彻秃”(109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苏完河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三卫同时设立。十月,其地首领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以府剌出为指挥使,哈刺罕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钞币。辖有今
内蒙古包头地区黄河渡口之一。清同治十三年(1874)开辟。同治以前,由于土默特右旗境内(即今包头地区)过往客商、货物原利赖毛岱渡口(时称官渡)渡河,后因黄河改道,毛岱渡口脱离河道岸口,遂由土默特总公署
见“萧特末”(19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