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克苏护河部
建州左卫女真属部之一。因沿浑河支流苏子河居住,故名。又作苏克素护河部、苏克苏浒河部。其河源出辽东都司边外纳鲁窝集(今辉发河南),距奉天(今沈阳市)170里入浑河支流。所部位于该部中、下游。以兴京(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镇)为中心,东至木奇,西达营盘之地。为清皇室爱新觉罗氏肇兴地区。西南有浑河部为邻,北有哲陈部相接。属城有呼兰哈达、马尔敦、扎喀、赫济格、安图瓜尔佳、图伦、沙济、界藩、兆佳、古勒山等及沾河、嘉木湖等寨。明万历十四年(1586),为努尔哈赤合并。
建州左卫女真属部之一。因沿浑河支流苏子河居住,故名。又作苏克素护河部、苏克苏浒河部。其河源出辽东都司边外纳鲁窝集(今辉发河南),距奉天(今沈阳市)170里入浑河支流。所部位于该部中、下游。以兴京(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镇)为中心,东至木奇,西达营盘之地。为清皇室爱新觉罗氏肇兴地区。西南有浑河部为邻,北有哲陈部相接。属城有呼兰哈达、马尔敦、扎喀、赫济格、安图瓜尔佳、图伦、沙济、界藩、兆佳、古勒山等及沾河、嘉木湖等寨。明万历十四年(1586),为努尔哈赤合并。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人※张忻撰。此书旨在考释伊斯兰教本末:“以教天下万世”。收有不少汉文载籍中与伊斯兰教有关的记载。早佚。今存有其《自序》1篇,作于崇祯七年(1634),收入清人刘智《天方至圣实录》中。
清咸丰年间东乡族起义。咸丰九年(1859),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东乡族人马阿不(卜)都联合一批穷苦乡亲在东乡首先举起义旗。清政府派河州知州赵桂芳率兵镇压,起义失败,马阿不都等被杀害。
地区名。在今吉林省东南部。辖域东西169里,南北75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境),西邻奉夭府开原县,南接兴京府通化县,北连伊通州。汉属玄菟郡。后汉、晋为高句丽地。唐及五代为渤海大氏所据。辽为回跋女真地
见“皮室军”(671页)。
西夏符牌名。铜质,一般呈圆形,径5厘米左右。有穿。正面刻西夏文“防守命令”四字,背刻西夏文,多草率不辨。为西夏军中值宿守卫者所佩之信牌。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辽太祖※弘义宫。
见“罗泼”(1415页)。
见“塔阳古”(2157页)。
参见“月祭”(374页)。
见“拓跋弘”(1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