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变纪事
书名。清代韩超撰。1卷。作者号南溪,官至贵州巡抚。与胡林翼等镇压咸丰至同治年间的苗民起义。书中较详细地记载咸丰五年(1855),台拱(今台江)等地苗民起事过程。有《振绮堂丛书》本、《韩南溪四种》本等。
书名。清代韩超撰。1卷。作者号南溪,官至贵州巡抚。与胡林翼等镇压咸丰至同治年间的苗民起义。书中较详细地记载咸丰五年(1855),台拱(今台江)等地苗民起事过程。有《振绮堂丛书》本、《韩南溪四种》本等。
见“德格”(2518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康熙四十四年(1705)置。以丹济拉为札萨克辅国公。继徙推河。雍正九年(1731),迁居锡喇木伦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寻又先后移驻喀尔喀河、推河。乾隆二十六年(1761),定牧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语音译。唐代译为梅禄。五代回鹘仍沿用之,译作密禄、媚禄。蒙元时作杯禄、卜欲鲁、不亦鲁黑。波斯史学家拉施特认为是“指挥”之义;多桑《蒙古史》称其是“统兵者之义”;按11世纪可夫合里字典
金宣宗继天兴统述道勤仁英武圣孝皇帝完颜珣年号。1217—1222,凡6年。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八子,后繁衍为八部。这一时期大约在公元4至7世纪间。大体活动在土河(今西辽河上游
见“佟佳江”(1095页)。
元明土司名。元至顺二年(1331),与八百等处宣慰司同时建置。《明史·地理志》称,孟绢路(即孟肙路)属八百宣慰司。其地在八百媳妇国境内,今泰国北部清迈等地。为傣(泰)族居地。
我国景颇族载瓦支系使用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国科学院语言调查第3工作队和云南语文工作者于1957年提出了《载瓦文方案》(案草)。载瓦语没有方言差别,
清代蒙古族按规定年限典与汉人到期赎回的土地。蒙古族将户口地等典与汉族农民耕种,双方立契约,规定典租年限,期满交还典价,即可赎回,但也出现此种典租地在蒙汉民之间辗转典租,及到期不赎而加典价的现象。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宗教上层封授土族地区13个部落首领为土官(藏语称※“昂锁”,意为“内政官”)以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元明时期,青海互助地区属西藏宗教势力范围,土族均已信奉喇嘛教。明万历三十年(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