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伦哈屯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妻。又称一克哈屯。原为俺答汗父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三哈屯(夫人)。正德十四年(1519),巴尔斯博罗特卒后,按蒙古当时风俗,被俺答汗收娶。其亲生子铁背台吉天亡时,欲以100童子和100驼崽殉葬,当杀至40幼儿时,引起民众和一些贵族的强烈反抗,被迫中止暴行。万历十三年(1585),第三世达赖喇嘛至归化(今呼和浩特)传教时,将其遗骨火化,并以神化形式谴责了她的杀生罪行,以彻底废止蒙古用人畜殉葬的旧习。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妻。又称一克哈屯。原为俺答汗父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三哈屯(夫人)。正德十四年(1519),巴尔斯博罗特卒后,按蒙古当时风俗,被俺答汗收娶。其亲生子铁背台吉天亡时,欲以100童子和100驼崽殉葬,当杀至40幼儿时,引起民众和一些贵族的强烈反抗,被迫中止暴行。万历十三年(1585),第三世达赖喇嘛至归化(今呼和浩特)传教时,将其遗骨火化,并以神化形式谴责了她的杀生罪行,以彻底废止蒙古用人畜殉葬的旧习。
?—1872清同治年间新疆回民起义首领。又名妥明,经名达吾提。陕西人(一说甘肃河州人)。回族。初在甘肃任阿訇。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爆发后,曾游历宁夏金积堡、甘肃河湟,至新疆乌鲁木齐,被该地提督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
即.“龙佑那”(496页)。
藏语音译,即薅锄。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锄为木质,长约5寸、宽2寸,尖嘴。锄柄为一自然长成的2尺左右长的木钩,将钩固定在锄的尾部。用来薅青稞地里的杂草和松土。
见“恰台吉”(1724页)。
明代蒙古贵妇人。初嫁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哈尔古楚克鸿台吉。机智美丽,为人忠贞。明建文元年(1399),因佞臣浩海达裕挑拨,丈夫被夫兄额勒伯克汗杀死,自己亦被可汗霸占。为报夫仇,以计诱浩海达裕入
见“吴克忠”(1074页)。
东汉时北匈奴大臣。任大且渠。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受蒲奴单于所遣,驱牛马万余头南下与汉商贾交易互市。南单于遣轻骑出上郡抄之,损失甚大。
?—452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又作没利延、慕延。姓吐谷浑氏。※乌纥堤子,※慕璝弟。北魏太延二年(436),兄卒,继立为王。翌年,受北魏封为镇西大将军,继改封西平王。势及青海湖及西平一带。屡遣使朝刘宋,
见“刘知远”(8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