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钁里
见“东钁里”(513页)。
见“东钁里”(513页)。
广西壮族农民起义记略。1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府江,指从桂林到平乐的一段漓江水域;右江,非今左、右江的右江,而是指红水河—黔江水域,皆壮族聚居区(有的地区分布有瑶族),故曰“诸僮
?—1840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那拉氏。嘉庆十二年(1807),由举人补国子监助教。历官主事、员外郎、郎中等。道光二年(1822),以刑部司员任内疏防,致候审在押犯自尽,降级留任。四年,以扑救造
西域古河名。见《旧唐书·回纥传》。同书《突厥传》作多逻斯。《新唐书·苏定方传》作曳咥河。《元朝秘史》作额儿的失河。《圣武亲征录》、《元史·太祖本纪》作也儿的石河。《元史·宪宗本纪》作叶儿的石河,《武宗
书名。简称《西域图志》。乾隆二十一年(1756)刘统勋等奉敕撰。二十七年(1762)初稿告成,由傅恒等呈进。四十七年(1782)英廉等增订。全书52卷。首4卷,辑录乾隆帝有关西域之题咏和记事。正文48
西夏陵园中的建筑遗址。位于陵区的北部。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约400米,东西宽约200米,总面积约8万平方米。为庭院式建筑群,院内有殿堂、厢房等建筑基址。基址上和周围散布着许多西夏时代的琉璃砖瓦和陶瓷碎
西域古地名。见《大唐西域记》,唐称中安国。《魏书·西域传》称忸密。《隋书·西域传》称安国。《新唐书·西域传》一作布豁。《元史·西北地附录》作不花剌,同书《太祖本纪》作卜哈儿,《察罕传》作孛哈里。《元朝
?—1763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多罗郡王※垂济恭咙第三子。雍正十年(1723),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乾隆八年(1743),赐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锡林郭勒盟副盟长。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纪传体断代史书。西晋陈寿(233—297)撰。65卷。寿字承祚,巴西郡安汉县(今四川南充)人。官观阁令、晋平令、著作郎。是书主要记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晋武帝太康元年(280)间魏、蜀、吴三国史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