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粮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见“宇文觉”(897页)。
?—1657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礼敦之孙。初任佐领,皇太极即位后,始设十六大臣,进入大臣之列,任正蓝旗都统。天聪五年(1631),随军围明大凌河,同都统和硕图等合兵夹击,大败明军。八年(1634)
古地名。因城近回跋江(今辉发河)而得名。为渤海诸城之一,属长岭府,故址在今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东北辉发城屯。天显元年(926)辽灭渤海后,已降府州不久复叛,辽将康默记等在破渤海鸭渌府援军后,进破回跋城即
见“中俄改订条约” (300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万爽主财用”,即执掌财政经济、物资货品等事,类似近代财政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
见“悦伐大那”(1927页)。
见“彻彻秃”(1099页)。
?—1417明朝将领。亦译巴图特穆尔,汉名吴允诚。蒙古族。初为蒙古将,明初,居甘肃塞外,官至平章。明永乐三年(1405),受明将宋晟招抚,与另一蒙古将伦都儿灰(柴秉诚)率部众5000余人、马驼1800
即“沙卑城”(1128页)。
清代前藏地方官员。藏族,光绪十四年(1888),充当东科尔。十六年(1890)补放七品管糌粑第巴。二十年(1894),升补六品噶厦卓尼尔。二十四年(1898),升五品协尔帮。二十八年(1902),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