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苏泼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尚黑、众多而强大的人群”。集中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及雅安地区的汉源、石棉;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泸定,泸州市的叙永、古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丽江地区的宁蒗、永胜、华坪;曲靖、昭通地区和文山、红河、大理、西双版纳诸州的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尚黑、众多而强大的人群”。集中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及雅安地区的汉源、石棉;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泸定,泸州市的叙永、古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丽江地区的宁蒗、永胜、华坪;曲靖、昭通地区和文山、红河、大理、西双版纳诸州的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设置之使坊河卫皆改作舒繙河卫。
①明代蒙古的社会、经济单位。亦译鄂拓克。蒙古语音译。一说由粟特语演化而来,并出现在突厥语、蒙古语和通古斯语的各种方言中。明代,作为经济实体、社会组织和领地的名称,普遍存在于东西蒙古。范围和大小相当于元
见“也先不花”(141页)。
1850—1869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七代活佛。法名凯珠布丹桑(一译架伊兹蒲丹占)。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二世。一说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藏族。拉萨附近的俗人米谷玛耳之子。
1685—1737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广安寺活佛。康熙二十三年(1684),吹萨嘎巴达彦齐活佛圆寂后确认其为呼毕勒罕转世者。三十三年(1694),在寺内坐床。三十六年(1697),以哈达五条、佛像一尊、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四品僧官职位名。相当于四品俗官。大多是贵族子弟在僧官学校“孜洛布扎”受一定时间训练后,先任“孜仲”,再升任宗本或各处局副职,后可升此品级。如仲译钦波(大秘书,译仑之主管僧官)即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境。原属朵甘思宣慰司部落,附宣慰司进贡袭职。弘治初自宣慰司析出置司。弘治六年(1493),土官僧人阿答儿等来朝入贡,赐宴并彩缎、衣服等。十年(1497)
见“康国”(2100页)。
1800—1875清末兵器家。名君珍、字淑原、号星南。福建晋江陈埭乡岸兜村人。回族。赛典赤·赡思丁后裔。出身商人家庭。因生活拮据。11岁辍学。刻苦自学,研究兵法。17岁随父往浙东经商,暇余仍研习天文,
见“夜落纥”②(14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