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明宝物公主
见“宝物公主”(1523页)。
见“宝物公主”(1523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户”。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母系大家庭中实行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有七八个乃至一二十个这样的“小户”,住在同一幢大房中的各个间隔里,有集体耕地,共同劳动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
见“苏拉赫词典补稿”(1009页)。
朝鲜族传统庆婚习俗。亦称“归婚礼”、“回卺礼”。指夫妇结婚60周年纪念日。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举行隆重仪式,为盛大婚席。老夫妇身着婚礼服,近亲子孙由长子带头依次走到宴席前,向老人叩头敬酒。继由宾朋
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李窟哥。出自大贺氏族。贞观十八年(644)七月,率兵助唐太宗攻讨高丽,师还,在营州(今辽宁朝阳)受太宗封左武卫将军。二十二年(648)十一月,诸部咸请归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
书名。清道光元年(1821)徐松撰。全书5卷。书中将嘉峪关以西及新疆各河按所注湖泊,分为11个水系,仿《水经注》体例,提纲挈领,条分缕析,分叙11个水系的水道,旁及沿岸交通、物产、城邑兴废、民族分布。
①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分子”。又写作“份子”。引伸指分封的领地,包括分民和分地两部分,即一定数量的游牧民户和足资其生活的牧地、猎场。1206年蒙古国建立后,成吉思汗将蒙古牧民作为“份子”分给
书名。清官修。640卷,另有凡例、总目。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四十九年(1784)最后成书。体例与郑樵《通志》大致相同,分本纪、列传、二十略等数大部门。缺世家、年谱,明代纪、传因有《明史》,亦
即“奕”(1719页)。
藏语音译。意“草产”。指旧时西藏部分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划给各户※差巴使用且承担一定支差义务的天然草场。面积大小不等。由政府派人会同当地头人勘察划分,并登记造册,规定各户相应的支差义务。在各户草场间立界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