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曲
土族民歌。又称山歌。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一带。系对家曲而言。分为两种:一种是花儿,短小精悍,生动活泼,内容多是谈情说爱。唱时须避开亲属、父母和同胞兄妹,只能在山野间唱,故名。曲调高亢嘹亮,节奏自由奔放,其令有“好花儿令”、“尕连手令”、“梁梁儿上浪来”、“杨柳姐”等。概由一种曲调特有的衬句、衬词而得名。另一种系以爱情为内容的叙事长诗曲,如※“拉仁布与琪门索”。曲调有极大的概括力,唱者随着歌词情节的变化,时而压抑,时而激昂,使听者如临其境。
土族民歌。又称山歌。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一带。系对家曲而言。分为两种:一种是花儿,短小精悍,生动活泼,内容多是谈情说爱。唱时须避开亲属、父母和同胞兄妹,只能在山野间唱,故名。曲调高亢嘹亮,节奏自由奔放,其令有“好花儿令”、“尕连手令”、“梁梁儿上浪来”、“杨柳姐”等。概由一种曲调特有的衬句、衬词而得名。另一种系以爱情为内容的叙事长诗曲,如※“拉仁布与琪门索”。曲调有极大的概括力,唱者随着歌词情节的变化,时而压抑,时而激昂,使听者如临其境。
见“宇文觉”(897页)。
即“塔勒纳沁”(2161页)。
1792—185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世嘉木样活佛。藏族。生于多麦南部(今同仁县保安镇年都乎地区)。其父系清朝官员。乾隆六十年(1795),选为转世灵童。嘉庆二年(1797)赴西藏,经金瓶掣签确定为嘉
元代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机构。“哈的”为阿剌伯文的旧译,亦作嘎锥、戛尊、卡迪,意为“伊斯兰教法官”。职司为国祈福和掌伊斯兰教徒之词讼、户婚、钱粮等事。元朝政府初设,时间不详,但称“回回哈的司属”。由于伊
金、元时期指承包赋税。又作买扑。扑买者以一定金额买取某种赋税的征收权,自行征收,向朝廷缴纳扑买银,乘机加重对民众的盘剥,以牟巨利。蒙古国时期盛行。太宗十一年(1239),回商奥都剌合蛮以银4万4千锭扑
明朝军官。亦译巴珠,汉名杨效诚。蒙古族。初为把都帖木儿(吴允诚)部将,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受明将宋晟招抚,随同把都帖木儿等投明朝,赐姓名,授都指挥佥事。奉命居凉州(今甘肃武威)耕牧守边。
见“石璟”(448页)。
见“小海”(150页)。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
1872—1949民国时期蒙古官吏。内蒙古太仆寺左翼牧场正白旗人。姓抗锦氏,汉名抗锦寿,字绍彭。青少年时期在张家口从师学满、蒙、汉文。30岁时任太仆寺左翼牧场总管。并于牧场创办“蒙养学堂”。19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