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即胤禛(1706页)。
西夏将领。银州(今陕西米脂县)人。※李继迁初起时为亲信。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六月,献策于继迁走避夏州地斤泽(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西南),联络党项豪族,抗宋自立。曾多次领兵袭击宋朝边地。八年十二月,建
即七蕃。见“五姓蕃”(263页)。
见“兀应河卫”(110页)。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5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
古城名。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新城镇之东。吐谷浑据今甘肃临潭以西洮河流域时所筑。北周、唐至北宋先后属洮州或临洮郡。
见“石翌”(447页)。
清代八旗组织的基本单位。汉译佐领或佐。系满语音译,意为“大箭”。原为满族先民从事狩猎和军事行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凡行师、出猎,参加者按所属族别或村寨行进,每10人组成一个小集体,是为牛录。每人各出箭1枝
书名。清全国地方总志。清官修。清代编撰《一统志》凡三次:第一次始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陈廷敬、徐乾学领其事,乾隆八年(1743)书成。342卷。次年刊行。第二次续修始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
新疆三区革命政府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条款。全称“中央政府代表与新疆暴动区域之间以和平方式解决武装冲突之条款”。1944年,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尔泰各族人民掀起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武装斗争,取得一系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