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省诺
景颇语音译,意为“根底牛”。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女出嫁时送给舅父的牛之称谓。在景颇族地区母系家庭虽早已被父系家庭代替,但反映母权制残余的舅父权却长久保留下来,外甥女出嫁时必须向舅父送去1头牛,若有困难,经舅父同意,可延期或不给。其舅父得送给外甥女刀1把、背箩1个和围裙1件。
景颇语音译,意为“根底牛”。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女出嫁时送给舅父的牛之称谓。在景颇族地区母系家庭虽早已被父系家庭代替,但反映母权制残余的舅父权却长久保留下来,外甥女出嫁时必须向舅父送去1头牛,若有困难,经舅父同意,可延期或不给。其舅父得送给外甥女刀1把、背箩1个和围裙1件。
渤海王国官员。康王大嵩璘差其为进奉端午使,于唐元和二年(807)朝唐。因未经唐允放,自还,至潼关(在今陕西省潼关县[吴村]东北黄河南岸),为吏所捕,被押回京师长安(今陕西西安市)。
靰鞡鞋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温他”。靰鞡鞋流行于我国东北地区,然各族制作用料不一,称呼也不同。赫哲族制做温塔,以鹿、野猪、熊等兽皮和怀头鱼、哲罗鱼、细鳞鱼、狗鱼、鲑鱼皮为原料。鞋底、鞋帮以整张皮制
见“哈不慎台吉”(1642页)。
1755—1839清代塘让寺高僧。藏族。于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获桑浦噶居学位,从热振赤钦授比丘戒。曾在蒙古地区任奥托贝勒喇嘛,并任该寺堪布。适逢六世班禅贝丹意希驻锡塔尔寺,前往拜谒。又任凉州江让、洋庆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先人”之上(《北史》、《周书》所列之十二级大官中不见此称)。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见“元羽”(225页)。
见“哈迷的不儿”(1643页)。
即“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见“丹必占灿”(378页)。
官名。元代始置。元朝混一土宇,设治分镇藩服,唐时所谓羁縻之州,皆加以赋役,置散府,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知府事,比于内地,赐金银符,秩正四品,称散府土知府。令守土安民,修职贡,听征调。明沿元制,为世袭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