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波
参见“阐”(2105页)。
参见“阐”(2105页)。
见“庞特勤”(1498页)。
即“笃进”(1677页)。
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1791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库雅拉氏。自护军补司辔长,授乾清门蓝翎侍卫。乾隆三十九年(1774),从征金川,为领队,与内大臣海兰察等连克数碉,擢三等侍卫。复从领队大臣福康安攻取诸碉寨,赐号“拉
?—1749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北左翼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塔萨博罗特次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军占据拉萨,清军分二路向西藏挺进,奉命率所部驻柴达木。雍正元年(1723),因拒附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墨尔根岱青四世孙茂海次子。雍正九年(1731),因受大策凌敦多布蛊惑,从父潜逃准噶尔,驻牧特穆尔图淖尔左近。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定伊犁,偕兄※齐默特多尔济等迎
见“賨人”(2294页)。
碑名。又称“宴台碑”、“宴台女真国书碑”等。以女真文字题刻,记录金哀宗正大元年(1224)及第进士的情况,包括试题、考中者姓名及其里贯等内容。共有女真文字23行,据道光年间拓本,额题12字,正文尚存1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