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昌
金初所立傀儡政权齐国皇帝刘豫年号。1130—1137,凡8年。
金初所立傀儡政权齐国皇帝刘豫年号。1130—1137,凡8年。
书名。清代西藏地方史料。张其勤编。24卷,存23卷。首页简录崇德七年至八年(1642—1643)史事。余为顺治迄同治未年重要史料的辑录。著者为驻藏帮办大臣联豫随员,光绪末年随联豫入藏掌文案工作,著手编
?—1798或1799中亚霍罕首领。一译纳拉帕塔、那尔巴图。乌兹别克族。额尔德尼伯克侄。乾隆三十五年(1770),额尔德尼伯克死,袭替。在任期间,为抑制豪强,命子弟为各城阿奇木,加强集权统治。阳顺清朝
?—1665清代云南临安府王弄山哈尼族首领。又作王朔。顺治十六年(1659),附清,封王弄山长官司副长官。康熙四年(1665),与禄昌贤等反抗清廷改土归流,官兵讨之,自焚死。事平,以其地划属开化府。
汉代羌人部落之一。以善建“笮桥”而得名。傈僳族先民。《华阳国志·蜀志》定笮县(即今四川盐源、盐边一带)条款:“笮,笮夷也,汶山曰夷,南中曰昆明,汉嘉、越巂曰巂,蜀曰邛,皆夷种也。”居今四川雅安、西昌及
东乡族自称,又译撒塔、撒里达、撒尔塔兀勒、撒尔塔黑台、萨尔塔郭勒、萨尔塔克沁、沙尔达固找、沙尔塔套尔、西尔达克沁。源自梵语sarta,意为“商贾”,泛指中亚一带的穆斯林。东乡族中广泛流传自己的祖先源于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参见“目肘”(557页)。
我国台湾高山族卑南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6千余,居住在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区域,包括台东市南王里,台东县卑南乡下槟榔、上槟榔、初鹿、美农等村;台东镇知本、
清代纳西族高僧。一作罗生。又名立相,俗姓和。云南丽江束河人。家道清贫,以编制竹器为业。后于福国寺出家为僧,进藏学经颇有成就。回丽江后,向滇、川之藏客富商募集资金,并得丽江府知府元展成捐助,于雍正五年(
官名。又译“札兀惕忽里”、“察兀忽鲁”、“察兀惕忽里”。金承安元年(1196),铁木真(成吉思汗)联合克烈部王罕,助金丞相完颜襄大败塔塔儿部于浯勒札河(今蒙古乌勒吉河),执杀其首领蔑兀真笑里徒,受金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