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俄魁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主要用作掘土和薅草。效率很低,挖1架地(约2亩)需20多个工,薅1架地的草也得7—8个工。迄至解放之初,仍有个别人使用。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主要用作掘土和薅草。效率很低,挖1架地(约2亩)需20多个工,薅1架地的草也得7—8个工。迄至解放之初,仍有个别人使用。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创造人和其他动物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地球上凡是能呼吸的动物,均是它创造出来的,且有极为生动的神话传说:它初以肉和泥土相拌创造出人,加入骨头后,会走路。那
1140—1202金皇族、大臣。本名唵。女真族。完颜氏。金昭祖石鲁曾孙(一作五世孙),参知政事阿鲁带之子。幼有志,善骑射,多勇略,才武过人。年18袭世爵。大定元年(1161),从左副元帅完颜谋衍镇压契
1860—1947近代武术家。字显庭。陕西西安人。回族。幼慕义好武。入为武痒生。及长出游各地,寻师访友,广采各派技艺。后拜安大庆为师,专攻心意六合拳。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和团事起,清廷禁民间习拳
?—1804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由捐纳笔帖式,历官刑部郎中、内阁学士、江苏按察使、刑部侍郎。乾隆五十一年(1786),官浙江巡抚。五十二年,由海道运谷20万石,援清军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受嘉奖。旋
见“随丁”(2135页)。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即“兀惹”(107页)。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精河城。辖有5驿站、13卡伦、察哈尔营、旧土尔扈特、哈萨克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1913年改为县。居民近5000人,主要有蒙古、汉、维吾尔等民族。
(1508—约1599、1605)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和卓之祖。和卓※玛哈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一作第四子)。母为苏图克·布格拉汗后裔。原籍中亚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幼时被迎往巴里黑(今阿富汗境
清代喀尔喀蒙古各部贵族的一次会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准噶尔部噶尔丹率兵攻掠喀尔喀蒙古,喀尔喀3部数十万众投清。清政府为加强北方边防和对喀尔喀蒙古的管理,于康熙三十年(1691),召集喀尔喀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