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沙赤
见“阿沙”(1192页)。
见“阿沙”(1192页)。
地区名。在今吉林省东南部。辖域东西169里,南北75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境),西邻奉夭府开原县,南接兴京府通化县,北连伊通州。汉属玄菟郡。后汉、晋为高句丽地。唐及五代为渤海大氏所据。辽为回跋女真地
土火枪。清朝中叶,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孟达地区塔萨村撒拉族制造,故名。系以火绳点燃后击发的一种单筒火枪。用以狩猎。据魏源《圣宗记》载:撒拉族“素业射猎,精火器”。时工艺水平已相当高,较精准。
即“多览葛”(849页)。
位于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约20公里。俗称“破城子”。为唐代庭州金满县和北庭都护府所在地。清代在此发现唐金满县碑、唐造像碑和元造像碑残石。城略呈长方形,东西约1000米、南北1500余米。分内外城3重。中
见“阗池”(2386页)。
门巴族民间传统炊具。一作“可”,门巴语音译,意为“石锅”。用手凿制。分平锅与深底锅两种。平锅用质地坚硬的青石板制作,适宜烙饼;深底锅用质地稍软的石头制作,亦有平底和弧形底的区别。一般敞口,口径20—4
见“阿里麻里”(1224页)。
辽末奚王萧斡即回离保号大奚国神圣皇帝时年号。1123年。一作天嗣,又作天阜。
参见“弓力”(137页)。
元代专指用挑剜拼凑涂改手段以真作伪将小面额钞币改为大面额使用。元初定赏罚之制,规定:挑钞犯为首者杖77,从者杖57;捕获者赏钞2锭,官司支付1锭,向犯人追征1锭。因罚轻赏少,犯者日甚,于成宗元贞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