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叟
见“叟”(1703页)。
见“叟”(1703页)。
清代陵寝寺庙喇嘛。清制,在东陵隆福寺和西陵永福寺都设有包衣满洲喇嘛。如宫缺一样,缺出时由镶黄、正黄和正白三旗包衣佐领下人挑补,亦可在陵上一般服役的包衣满洲人中选补。参与陵寝祭祀等活动。
即胤禛(1706页)。
以生女真人所置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鼻骨德部落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谓“抹里司官,亦掌宫卫之禁者”。应历十四年(964),矧思任此官,所隶死罪以下得专之。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阿克萨哈勒随汗归清,封一等台吉。四十年(1775),授札萨克,建旗。驻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
契丹早期部落名。唐初内附,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一记为贞观十九年,645年),唐置带州,治昌平之清水店,隶营州都督,处契丹乙失革部。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契丹首领李尽忠率众叛唐据营州后,北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朱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朱荣袭千户,始以朱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朱家堡等地。附:朱土司世系(
清代小金川土司。藏族。金川土司汤鹏之子。乾隆七年(1742),袭职。大金川莎罗奔为夺小金川地,以女阿扣妻之,次年,复以兵围攻,夺取印信,据其土地,经四川总督檄谕始归还所掠。后其妻阿扣私通良尔吉,土司印
元置。一作谷州。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置。初,辽东蒲鲜万奴建东夏国置古州,元沿其名置千户所。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世环镇,一说为该省牡丹江市郊龙头山古城(1984年在此出土“古州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