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祜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哲伯氏。世居韩楚地方。顺治初年,考授兵科他赤哈哈番。九年(1652),中进士。选为敬谨亲王教习,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品级官,升刑部员外郎。时钦天监初设满官,以其为监正。康熙八年(1669),擢江宁巡抚。十一年,高邮、兴化等县水灾,请准赈济。十五年卒于任,谥清恪。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哲伯氏。世居韩楚地方。顺治初年,考授兵科他赤哈哈番。九年(1652),中进士。选为敬谨亲王教习,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品级官,升刑部员外郎。时钦天监初设满官,以其为监正。康熙八年(1669),擢江宁巡抚。十一年,高邮、兴化等县水灾,请准赈济。十五年卒于任,谥清恪。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黄飘战役”(2022页)。
北周时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首领。蒲川(今山西蒲县西北)人,为部帅。北周武帝天和元年(566),与丹州(治今陕西宜川县东北)、绥州(治今陕西绥德县)、银州(治今陕西横山县东党盆)稽胡相结,举兵反周。
彝语音译。意为租佃双方各出一半种子,收获粮食平分。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多实行于半山区好地和水田,为实物地租活租之一种。出租者为黑彝、富裕曲伙(曲诺),承
1616—1678明末清初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青海措玉。11岁从圣·噶登巴受戒,入寺学经。15岁为隆务寺法相扎仓第一代僧沅。17岁往安多各大经院巡回辩经。28岁从圣·噶登巴受具足戒。31岁赴西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国君。310—318年在位。又名载,字玄明。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第四子。幼聪颖好学,通经史,习百家,工草隶,善属文,勇力善射。初居京师洛阳(今河
明代傣族土司名。古称“勐卯果占毕”,意即“产香软米的地方”。元属麓川路。明为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后,设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属陇川宣抚司。万历(1573—1620)初,分陇川同知多俺居勐卯(
①古道名。先秦由中原通往僰道(今四川宜宾)以南之南僰人地区的古驿道。道路所经为川滇僰人居住地区,故名。 ②古县名。汉置,治所在今四川宜宾。武帝时为犍为郡治所,南朝梁后为戍州治所。其所居为僰人。又为故僰
见“塔出”(2155页)。
见“景颇”(2222页)。
见“曷苏馆”(16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