鹘堤悉补野
唐代吐蕃王室之姓氏。又译鹘提悉勃野、鹘提勃悉野。藏语音译,意为“光明天界之王”。原为吐蕃王室始祖之名号,后成为吐蕃王室之姓氏。《通典》载:“吐蕃始祖赞普自言天神所生。号鹘堤悉补野,因以为姓。”据《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及《长庆会盟碑》藏文部分,“鹘堤悉补野”藏文作“holde spu rgyal”,古藏文又用“悉补野赞普”(spurgyal btsan po)称吐蕃早期赞普。
唐代吐蕃王室之姓氏。又译鹘提悉勃野、鹘提勃悉野。藏语音译,意为“光明天界之王”。原为吐蕃王室始祖之名号,后成为吐蕃王室之姓氏。《通典》载:“吐蕃始祖赞普自言天神所生。号鹘堤悉补野,因以为姓。”据《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及《长庆会盟碑》藏文部分,“鹘堤悉补野”藏文作“holde spu rgyal”,古藏文又用“悉补野赞普”(spurgyal btsan po)称吐蕃早期赞普。
①(?—1309)元朝大臣。又译野先不花。蒙古克烈氏。※孛鲁欢长子。世祖时,袭文职为必阇赤(书史)长,继任皇子燕王真金王傅。至元二十三年(1286),出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成宗元贞元年(1295),出
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2538页)。
即“温宿”(2281页)。
见“岭北等处行中书省”(1396页)。
见“铁木迭儿”(1879页)。
见“详稳”(1536页)。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根敦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一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南岸。东至察罕哈达,南至南山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
?—1776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公品级噶岱默特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一年(1756),随父至伊犁投奔清军。二十五年(1760),受命入觐,授拜城阿奇木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