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头部
即“黄头室韦”(2021页)。
即“黄头室韦”(2021页)。
见“赤老温”(1012页)。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庆州依郭县。县治故址众说不一;或说即今吉林省珲春县珲春镇东15华里之八连城;一说为珲春县城西半拉城子;有说为该县东北210华里之城墙砬子;今又有人说应是该县城西南20华里之温特
又作辣都,景颇语音译,即“老四”。“都”原意应为“点燃”或“煮”。景颇族传说时代人物之一。据说他发明了以竹片磨擦起火,其法是用竹块一片,挖一个小槽,槽中有小孔,孔上置火草,然后放在另一块竹片上来回磨擦
见“六方”(831页)。
见“春稽”(1568页)。
石刻碑文集。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编印。一册,收碑文1500余篇。内容包括南朝宋到元代见于出土的地券以及刻于各岩洞石壁上的摩崖碑或石碑文记,其中不少涉及广西少数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如唐《韩云卿平蛮颂》记述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波斯国疾陵城(今伊朗阿富汗交界处)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民国时期赤峰地区盛行的一种交通工具。把轿搭在骡马背上,用于长途运客。一般一轿坐一人,较宽绰者可乘坐两人,亦可躺卧,较为舒适,不受风吹、雨淋、日晒。政府官吏、富商大贾等皆乘之。后渐被较先进的交通工具所代
书名。清代著作,不著撰人。2卷。一为《归化苗民》、一为《番夷遵化像》。包括建昌、越嶲、会盐、会川、永宁、普安、马边、泰宁、阜和等地苗、彝、藏、僰、夷等族男女画像60幅及关于其习俗、服饰等情况的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