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大清律》

《大清律》

清代法典。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第一部成文法典。《大清律》基本上承袭了《明律》的内容。经康熙、雍正两朝屡次增删,乾隆时重修律例,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颁行《大清律例》,简称《大清律》。《大清律》的主要部分,仍为“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它充分体现了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实质。对人民集会结社、聚众罢市、喧闹公堂、编写或演唱违禁词曲以及一切有碍于封建统治的言行,都严加禁止。极力维护“主仆名分”,明确规定奴婢、雇工犯罪都不能“以良人论”。佃户拖欠或抗租不 ,要受严厉惩办。清政府为了维护满洲贵族的统冶,还作了一些特别规定,如旗人犯罪,由特定审判机关步军统领衙门和内务府慎刑司审理,皇族犯罪则由宗人府审理。又根据社会特权地位可“减等”、“换刑”、可以不入普通监狱。对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各种特订的法律,如蒙族有“蒙古律”,维族有“回律”,藏族有“番律”等,以加强对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统冶。

猜你喜欢

  • 中日朝鲜撤兵条约

    见“中日天津会议专条”。

  • 郑国

    西周分封的诸侯国。姬姓。公元前806年,周宣王封弟友于郑(今陕西华县,一说今陕西凤翔),是为郑桓公。周幽王时,桓公任周司徒,见西周将亡,乃将财产和家族东迁到虢(即东虢,今河南荥阳东北)与郐(今河南密县

  • 靖康之变

    金灭北宋的历史事件。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金军逼近宋都汴京(今河南开封),徽宗禅位于太子赵桓(钦宗)。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正月,金帅完颜宗望(斡离不)率军再逼汴京,钦宗遣使屈膝求和, 金遂

  • 延、鄜战役

    蒙古灭金重要战役之一。兴定五年(公元1221年)十月,木华黎率蒙古军渡河,攻占战略重镇葭州(今陕西佳县),造浮桥渡蒙古、西夏大军。十一月,进围延安(今陕西延安)。金守将完颜合达主动出击,大败西夏兵。木

  • 金都迁汴

    贞祐和议后。成吉思汗暂时撤军北返,但中都(今北京)仍处在蒙古军威胁之下。加以北方汉、契丹等各族人民纷纷起义反金,金朝随时有覆灭的危险。贞祐三年(公元1214年)五月,宣宗遂不顾群臣和中都士民的劝阻与反

  • 江东犁

    唐代江东地区使用的一种耕地犁。陆龟蒙在《耒耜经》中记载了这种犁的构造。它由十一个部件构成:犁镵、犁壁、犁底、压镵、策额、犁箭、犁辕、犁评、犁建、犁梢、犁槃,用江东犁耕地,欲深欲浅均可,运用自如。陆龟蒙

  • 国民宪政会

    清末保皇派的政治团体,又称帝国宪政会。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逃亡日本,继续坚持改良主义路线,吹捧清帝载湉“圣德”,在海外组织保皇会。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康、梁等大

  • 立宪派请愿运动

    清末资产阶级立宪派为要求清政府早日实行宪政而发起的政治运动,又称立宪运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统治,欺骗人民抵制革命,开始玩弄“预备立宪”骗局。立宪派对清政府宣布立宪拍手叫好,

  • 刑部

    官署名。西汉置三公曹主断狱,东汉置二千石曹掌刑法。西晋初年仿西汉,置三公尚书掌刑狱,太康年间废省。南北朝时始置都官尚书,主管京师社会秩序,兼掌刑狱。隋文帝开皇初年改为刑部,唐朝相沿不改。自隋唐起,刑部

  • 应天书院

    宋著名书院。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故城)。因应天府旧称睢阳,故又名睢阳书院。原为五代末年名儒戚同文隐居讲学之所,生徒常百余人,范仲淹曾就学于此。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富民曹诚就其地建学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