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制
北魏时期的地方基层行政组织。魏初实行宗主督护制,豪宗强族有大量隐庇户口,不负担国家赋役。为使豪宗强族的依附民口成为国家编户齐民,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劳动人手,太和十年(公元486年),孝文帝元宏接受给事中李冲的建议,废止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以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均取乡人强谨者充任。邻、里、党三长的职责是稽察户口、管理属民,征发租调力役。国家对三长有免除征戍的优待。邻长可免役一人,里长可免二人,党长可免三人。三长若任职三年,未有过错,则晋升一级。
北魏时期的地方基层行政组织。魏初实行宗主督护制,豪宗强族有大量隐庇户口,不负担国家赋役。为使豪宗强族的依附民口成为国家编户齐民,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劳动人手,太和十年(公元486年),孝文帝元宏接受给事中李冲的建议,废止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以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均取乡人强谨者充任。邻、里、党三长的职责是稽察户口、管理属民,征发租调力役。国家对三长有免除征戍的优待。邻长可免役一人,里长可免二人,党长可免三人。三长若任职三年,未有过错,则晋升一级。
汉代选官方式之一。赀,即钱财资产。秦代家贫无行者不得推择为吏。汉承秦制,规定拥有赀产十万钱(汉景帝时改为四万钱)以上而又非商人者,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赀财,可谋得冗散官位或较低的吏职,以为升迁的阶梯,称赀
见“上海租地章程”。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兵部改称陆军部,将练兵处、太仆寺并入。次年成立海军处、军咨处,由陆军部兼管,以后分出。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1910年(宣统二年)改称大臣、副大臣。部内设承
秦国先公讨伐西戎的战争。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周厉王无道,西戎反叛周王室,灭掉居于犬丘的秦的另一支系大骆之族。周宣王即位后,任命非子曾孙秦仲为大夫,讨伐西戎。秦仲伐西戎失败,反为西戎所杀。宣王复命秦
官署名。曹魏始设殿中监,南齐有内外殿中监之分,其职甚微。北齐殿中监隶门下省,为皇帝近侍。隋文帝时改为殿内局。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将门下省的尚食、尚药、御府、殿内等四局与太仆寺的车府、骅骝等二
清雍正时中俄双方签订的关于中俄中段边界划分的初步协定。条约规定了东起额尔古纳河,中经恰克图附近的楚库河(赤奎河),西迄唐努乌梁海地区的西北角的沙毕纳伊岭(即沙宾达巴哈)的边界走向,中间树立界碑,以南属
春秋时期晋国赵盾主谋杀死晋灵公的事件。赵盾自晋襄公时执掌国政。襄公去世,灵公幼年即位,长大后对握有大权的赵氏日渐不满, 曾派人行刺赵盾,未果。公元前607年,晋灵公又谋在宴席上设伏兵杀死赵盾,赵盾在部
商纣王统治时期,由于统治阶级的腐朽和内部倾轧,使得商朝的统治摇摇欲坠。纣王诸父比干、箕子因为屡次劝谏纣而被杀或被囚。微子(纣长兄)也曾数谏纣王,不被采纳,遂出亡。及周武王克商,微子亲到武王军前向周乞降
宋代在西北和北方招募少数民族组建的边地守军。最初按部族封其大小首领,以统帅本部族壮丁。后依人数多少,编为甲、队、都、指挥等。王安石变法行将兵法,蕃兵有的也单独成“将”,有的则与汉兵合编成“将”。其待遇
东晋一支精锐部队的名称。东晋孝武帝司马昌明继位,谢安执政。他为组建一支由中央政府调遣的精锐部队,保卫都城,乃令其侄谢玄充任南兖州(今江苏镇江)刺史,负责筹组新军。谢玄召募来自徐(今江苏徐州)、兖(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