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户制
辽代对投下人户实行双重剥削的制度。辽圣宗时,国内封建化程度加深,中央集权统治加强,封建赋税制扩展到投下州县。政府规定,投下之赋皆分为二:工商税中酒税上交朝廷,其余市井之赋尽归投下主;被编为投下奴婢的汉族、渤海及奚族农业人户,既要“输租于官”,又须“纳课给其主”。这些承受政府与投下主双重剥削的投下工商户与农业人户遂变为获得部分自由的人户,被称为“二税户”。至金代,经两次放免,二税户一度基本消失。而元代投下户除按规定承担国家赋役外,还需向投下主缴纳“五户丝”,亦属二税户性质之人户。
辽代对投下人户实行双重剥削的制度。辽圣宗时,国内封建化程度加深,中央集权统治加强,封建赋税制扩展到投下州县。政府规定,投下之赋皆分为二:工商税中酒税上交朝廷,其余市井之赋尽归投下主;被编为投下奴婢的汉族、渤海及奚族农业人户,既要“输租于官”,又须“纳课给其主”。这些承受政府与投下主双重剥削的投下工商户与农业人户遂变为获得部分自由的人户,被称为“二税户”。至金代,经两次放免,二税户一度基本消失。而元代投下户除按规定承担国家赋役外,还需向投下主缴纳“五户丝”,亦属二税户性质之人户。
汉代规定男子从二十三岁起须服兵役二年。一年在本郡服役,称正卒;另一年戍守边境或到京师宿卫皇宫,称戍卒或卫士。其余时间为预备兵,至五十六岁始免役。
即《中法五口贸易章程》,中国近代史上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年10月24日(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日)法国特使拉萼尼与清两广总督耆英在停泊于广州黄埔的法国兵舰“阿吉默特”号上签订。共三十
北魏统治集团内部争夺朝权的一次政治事变。延昌四年(公元515年),宣武帝元恪死,子元诩年幼即位,母亲胡太后先后两次临朝称制。永安元年(公元528年)二月,胡太后与嬖臣郑俨、徐纥合谋,毒死孝明帝元诩,立
西周王畿以内官员的总称,或称“三事大夫”。《令彝》铭文中, “三事”和“四方”对举,后者指畿外四方诸侯, 可知“三事”指畿内官员。《尚书·立政》: “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是说“三事”包括任
南宋初年洞庭湖地区农民起义。领导者为武陵(今湖南常德)一带巫教首领钟相和龙阳(今湖南汉寿)农民杨么(本名太)等。自徽宗时,钟相即以行医为名,利用宗教组织农民,宣传“等贵贱,均贫富”的主张,自谓“有神灵
唐末黄巢起义军撤离长安后与唐军进行的一次决定性战役。中和三年 (公元883年)五月,黄巢率十五万大军由长安撤至河南。前军大将孟楷一举攻克蔡州(今河南汝南),降其节度使秦宗权,遂连兵攻打陈州 (今河南淮
汉代西域国家大宛(今苏联费尔干纳盆地)以农牧业为主,尤以产汗血马著名。为打破匈奴对西域的控制,增强汉在西域的威望,并获得其良马,汉武帝派使者持重礼求大宛贰师城(今苏联吉尔吉斯西南部马尔哈特)善马,大宛
清嘉庆(公元1796年—1820年)年间湖北白莲教首领王聪儿、姚之富领导的起义。嘉庆元年(公元1796年),宜都(今湖北枝江)白莲教首聂杰人、张正谟等以“官逼民反”为号召,首义于荆州(今属湖北)地区。
1915年袁世凯准备复辟帝制期间,改任安徽巡按使倪嗣冲为安武将军,督理安徽军务,倪遂将所部称为安武军。倪嗣冲是北洋集团中反动军阀头目之一,曾卖力地支持袁世凯称帝;袁死后又拥护段祺瑞推行“武力统一”,建
宋哲宗时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集团间的斗争。哲宗年幼即位,高太后临朝听政,遂废罢新法,排斥“新党” (即变法派)朝臣。旋以司马光死,旧党分化为程颐为首的洛党、苏轼为首的蜀党和刘挚为首的朔党等不同的政治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