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百一十五卷。宋苏轼(1036-1101)撰。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嘉祐二年(1057)进士。除签书凤翔府判官,召直史馆。熙宁间,上书论新法不便,触怒
十五卷。元宋褧(1292-1344)撰。褧字显夫。大都(今北京)人。元泰定元年(1324)进士。累官翰林直学士、兼经筵讲官。褧博览群书,与其兄本先后入馆阁,俱有文集行世,时人称之为“二宋”。褧集为其侄
一卷。明唐枢(详见《宋学商求》条)撰。此书首题门人潘鸣时述,书末又有潘鸣时跋。其实是唐枢所作以示潘鸣时之书。共十八条,具论古今学术、法制之可疑者,因此以“疑谊”为此书之名。有一定的史料参考价值。但语言
十二卷。明李锦(生卒年不详)撰。李锦,号次麓,榆社(属山西省)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官宛平县知县。此书虽以集命名,但实际属说部之类,十二卷,三十二门,卷首有李锦自序。序中称“约举经传子史百
不分卷。清周家齐编。周家齐详见光绪《高唐州志》。周家齐掌高唐州后,奉学部令,命撰乡土志,以供州历史、地理教材之参考。家齐乃将原所搜辑修志资料,择其重要而按学部所颁门类,纂成乡土志。《高唐州乡土志》光绪
二卷。明黄文焕(约1636前后在世)撰。其生平详见《诗经考》辞目。是书为黄氏狱中所著,主要内容是评论陶渊明之诗。前有作者自序。其析义分为:“练句练章,不专平淡”;“忧时念乱,不徒隐逸”;“理学标宗,圣
十卷。元王申子撰。王申子字巽卿,邛州(今四川邛崃)人,生平不详。田泽述刊书始末,称皇庆二年(1313年)四月湖广行省札付王申子充武昌路南阳书院山长、又称前邛州两请进士,寓居慈利州天门山,垂三十年,始成
十六卷,首一卷。清言如泗修,熊名相、吕滥等纂。言如泗,昭文人,先贤言子裔。由恩贡教习授知县,历任垣曲、闻喜。后升保德州知州,政声甚嘉。乾隆二十六年(1761)题补解州。熊名相,贵州大定县人。出身拔贡,
十一卷。清末民初王闿运撰。王闿运字壬秋,号湘绮。湖南湘潭人。咸丰时补举人,入民国后任国史馆长。此书节取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为本,后附自己的观点。其中上下经各三卷,系辞传上下各一卷,说卦、序卦、杂卦各
一卷。清刘逢禄(1776-1829)撰。逢禄字申受,江苏武进人,经学家,为常州学派创始人之一。著有《左氏春秋考证》、《春秋公羊经传何氏释例》、《刘礼部集》等。是书卷末逢禄称是书旨在追述《何氏解诂》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