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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石经略

二卷(光绪九年陈州刻本)。清桂馥(1736-1805)撰。馥字冬卉,号未谷,山东曲阜人,乾隆五十五年进士。此书根据顾炎武《石经考》、《金石文字记》、朱彝尊《经义考》诸书以及当时诸儒之说,而加以论述。内容包括上下七代。其中所列诸条分为三类,一不言汉石经为一字三字;二误以汉石经为三字;三考定汉石经为一字。尽破前人之惑,极为精审可据。书中还附有翁方纲《两汉金石记》,以证明称汉石经为鸿都石经是错误的,也很详备。只是对于魏三体石经,此书引证并信从了朱彝尊的观点。朱说:“按魏石经本属三字,惟《典论》一卷乃一字耳。世传经为邯郸淳所书,而《晋书·卫恒传》谓正始中立三字石经,转失淳法,其非淳书明矣。《赵至传》云:‘年十四,诣雒阳,游太学,遇嵇康於学写石经,徘徊视之不能去。’嵇绍亦曰:‘至入太学,睹先君在学写石经古文。’然则正始石经,实康等所书也。”但是,根据《晋书·儒林传》,赵至死于太康中,年三十七。姑且假定他是正始九年生的,太康二年死的,恰好三十七岁。魏石经立於正始中,当时赵至还未出生,怎么会有遇见嵇康写石经的事呢?必定是传闻失实,不可依据。至于晋石经,恐怕也并无其事。瞿中溶《汉石经考异补》说:“顾亭林《石经考》以《晋书·裴传》之语,即列为晋石经。愚谓裴之刻石写经,殆是因奏修国学,并写刻石经缺失者,以补完之耳。或实有别刻之意而未行,故於晋书本纪,洎他人传,皆未之及。岂可即据以为晋有石经之证。”瞿氏之说是对的,桂氏此书沿袭了顾氏的错误。至于桂氏认为顾氏於唐石经据补本校勘,故多不合,则足见桂氏还是自具慧眼,不是尽随人作计的。至于孟蜀石经,刘体乾所藏的宋拓本《周礼》、《礼记》、《春秋》、《左氏传》、《公羊传》、《穀梁传》残卷,经、注共有四万六千四百多字,这些桂氏不及见,自然无从论之。金石经即宋嘉祐二字石经,丁艮善(即代吴重熹校刻此书者),在书后附识曰:“《春明梦余录》言,九经石刻,旧在汴梁,金人移置于燕,今不复存。盖燕之石经,即宋汴学二体石经,杨南仲所书者。金人但移《礼记》《春秋》等石,余者仍留汴学,后或移於他处。今祥符尚有《周易》残石,《尚书》残石,陈留又有《周礼》残石可证。然则燕学石经,既非金刻,不得曰金石经。”这确实可以补正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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