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参同契通真义
见《周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
见《周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
十六卷。清李渔(1611-1680?)撰。李渔字笠鸿,号笠翁,又号随庵主人、新亭樵客。原籍浙江兰溪,生于江苏如皋。二十七岁中秀才,后多次应乡试,均未中。有《笠翁十种曲》。本书内容颇为庞杂,共分词曲、演
六卷。清毛奇龄(1623-1713)撰。毛奇龄字大可,号初晴,又以郡望称西河,浙江萧山人。早年曾参加抗清复明活动,失败后改名换姓,逃匿江湖间。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授翰林院检讨,充《明史》
十卷。南宋吕祖谦(详见《少仪外传》)门人杂录其师学说的文集,由吕祖谦侄吕乔年最后总成。“丽泽”本为吕祖谦晚年所建书院之名,取其作书名。吕祖谦生前讲学由其门人记录,但因所记多有舛误,故告戒弟子不可传习。
十五卷。《附录》一卷。元陈高(1314-1366)撰。字子上,号不系舟渔者。温州平阳(今属浙江)人。至正十四年(1354)进士。授庆元路录事。不久即弃官去。往来于闽、浙间。二十七年(1367)浮海过山
四卷。明方学渐(1532-1615)撰。方学渐字达卿,号本庵,桐城(今属安徽)人。以其子大镇贵,赠大理寺少卿。一生潜心学问,博古通今,经史百家无不涉猎,晚年专攻儒学,讲学为业。著有《桐彝》、《迩训》、
十二卷。清刁包(1603-1669)辑。(详见《易酌》)此集所录均为历代理学诸儒生之文二百一十六篇。据《凡例》称“专以品行为主,若言是人非,虽绝技无取。”似乎取去颇为严正。持理虽正,欲扫诸多流派,尽废
一卷。吴顾谭撰。其生卒年不详。清马国翰辑。顾谭字子默,吴郡吴人,官至太常平尚书事。其事迹具载于《吴志》本传。《意林》谓谭字默造,误也。本传云:“著《新言》二十篇。”《隋书·经籍志》、《唐书·经籍志》并
十六卷。清金锡龄(生卒年未详。)撰。金锡龄字伯年,号芑堂,广东番禺(今广州)人。道光举人。同治初元诏举孝廉方正,阖邑荐举,力辞;截取知县到班,不愿出仕。年七十得国子监监丞衔、七十八赏加光禄寺署正衔。自
十六卷。《文集二编》二卷。《存研楼》二集二十五卷。清储大文(1665-1743)撰。大文字六雅,号画山。江苏省宜兴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改庶吉士,官编修。告归后,主持维扬安定书院,初以科举八
①二十卷。宋史浩(1106-1194)撰。浩字直翁,一名若纳,两浙路鄞县(今属浙江省)人。南宋著名政治家、经学家。绍兴十四年(1144)进士,孝宗为建王时,浩以司封郎中兼直讲,孝宗即位,迁翰林学士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