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不著撰人名氏,也无年月,但从本书卷二有关封典的内容来看,则知仍是锡珍等奉敕纂修的八十七卷书中的一部分,即验封则例。书成于光绪十一年(1885),分六卷:卷一“世爵”,卷二“封典”,卷三“恩荫”,
见《芙蓉镜孟浪言》。
五卷。宋陈次升撰。陈次升(1044-1119),北宋兴化军仙游(今属福建)人,字当时。熙宁进士。为太学生时即斥王安石《字说》为秦学。曾做安邱县知县、监察御史,提点淮南、河东刑狱,劾蹇周辅经画盐法害民。
十八卷,首一卷。民国文镒修,范炳勋等纂。文镒字纯如,京兆人,荫生出身,曾任度支部员外郎。民国十五年(1926)任绥中知县县长。范炳勋,邑人,拔贡出身。考绥中县,原无县志。民国十五年秋,省令各县修辑志乘
四卷。清朱江撰。朱江字东注,江都(今扬州)人。该书成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其凡例称该编原为便举子业,凡可备大小试题者著其精意,其余的只存经文。这可能是乡塾课蒙之本。《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四卷。卷首一卷。清黄淦(详见《易经旁训增订精义》)撰。作者潜心经义,撰有《七经精义》,该书即其中的一种。卷首列有《总论》。按《春秋》十二侔公的顺序,有所心得,就分别条说,不录经文,也不别标篇目。大抵上
五卷,《外篇》二卷。清任启运撰。本书以伏生所传《今文尚书》为内篇,以古文溢出今文者为外篇。内篇成于康熙戊戌(1718年),外篇完成于乾隆癸亥(1743年),前后相距二十多年,可见任氏用力之勤。原稿久佚
不分卷。清吴大澂撰。吴大澂,详见《恒轩所见吉金录》条。此书为吴大澂论述金石的有关书信,计三十多件。书信大多不具年代,只具月日。惟自兴安至商州道中所寄之书,署甲戌仲冬(1874)。还有自东边所寄一信,内
一卷。隋代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此义记是为解释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所译《阿弥陀经》而作。智大师所著法华等疏论集禅法三十三部,一百四十九卷,唯此义记最简略,总共有二千余言。开卷
十二卷。明施天遇撰。天遇字昌辰,武康(今浙江德清)人。该书是为备时文捃摭而作,以胡安国《春秋传》为去取标准,凡不合于胡传,则一概不录。故所录只有《三传》的事实,又杂引《诗》、《书》、《礼记》、《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