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少宰奏议
十卷。清尹会一撰。会一字元孚,号健余,博野人(今河北博野县人)。雍正癸卯会试榜发,命搜落卷获中,廷试逾期,次年成进士,授吏部主事,历官吏部右侍郎。是编为其门人张受长所辑,卷一为两淮疏,卷二至卷八为河南疏,卷九为燕台疏,卷十为江苏疏,凡九十一篇,皆按其居官先后编次。有《畿辅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十卷。清尹会一撰。会一字元孚,号健余,博野人(今河北博野县人)。雍正癸卯会试榜发,命搜落卷获中,廷试逾期,次年成进士,授吏部主事,历官吏部右侍郎。是编为其门人张受长所辑,卷一为两淮疏,卷二至卷八为河南疏,卷九为燕台疏,卷十为江苏疏,凡九十一篇,皆按其居官先后编次。有《畿辅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一卷。清李荣陛撰。李荣陛,乾隆时官云南知县,好治舆地之学。著有《禹贡山川考》等。《云缅山川志》间影楼丛书本,共一卷。兹篇所载,多为李氏亲历,非空谈考据者可比。其正旧志乘之误处甚多。显著者有三。其一,谓
一卷。明嘉靖六年(1527)除夕,世宗作五言律诗一首,以示阁臣,于是大学士杨一清、谢迁、张璁、翟銮等并和韵录进。世宗汇书成帙,撰序冠其端,且命杨一清为之后序。本书有四库本。
六卷。明王在晋(生卒年不详)撰。王在晋字明初,太仓(今属江苏)人。万历进士。由中书舍人,累迁兵部左侍郎。天启二年(1623),擢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旋改南京兵部尚书。崇祯元年(1628),历刑、兵两
四卷。清世宗敕撰。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1735),是清朝定鼎北京后的第三代皇帝。雍正六年(1728年),清朝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大案,即曾静反清事件。次年,清世宗在处理此案之后刊布了《大
一卷。唐麻果撰,清顾震福辑。《麻果切韵》仅《日本现在书目》著录,凡五卷,其书久佚。《倭名类聚钞》征引六条,顾氏辑之,刊入《小学钩沈续编》,有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山阳顾氏刊本。
二卷。清郑珍撰。郑珍(1806-1864)字子尹,晚年号柴翁,又号巢经巢主,贵州遵义人,祖籍吉水(今属江西)。道光十七年(1837年)举人,以大挑二等选荔波训导,后荐授知县不就。精经学、小学,工诗。尚
四卷。清犹法贤撰。犹法贤,字心鲁,别字西樵,贵州人,生卒年不详。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副贡考生,以教谕卒官。《黔史》是一部编年体的贵州地方史,记叙了自周赧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80年)至清代嘉庆年间
三卷。《别录》一卷。清丁澎(生卒年未详)撰。丁澎字飞涛,号药园,浙江仁和人。顺治十二年(1655)中进士,授刑部主事,转礼部。十四年(1657)任河南乡试主考官,升礼部郎中。但不久即为科场案牵连,家产
三卷。明黄叔(生卒年、爵里、事迹不详)编。此书题尊生馆校。书前有于若瀛序,其中说“吾友黄叔……选名家杂剧付之剞劂,乃以杂剧之名为未雅,而题之曰《阳春奏》。”据卷首“凡例”,知所选元曲“尽依旧本改定”。
二卷,清庄有可(详见《毛诗说》)撰。此书卷首有有可自序,认为诗虽不是圣人所作,而为圣人所删定,也就等于是圣人所作。圣人之文义无不包,如果要得其说之义,逢源即可。此书共一百二十二条,不过是想入非非,实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