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本义质
四卷。明王介之(见《春秋四传质》条)撰。此书篇帙无多,而多所创造,邹汉初已有较详评述。如元亨利贞,不以为大亨而利于正,而以为四德不违文言。亦有驳正前人论说者。此书不违古本,不徇曲说,协于训诂,精于义理。今存明原刊本。
四卷。明王介之(见《春秋四传质》条)撰。此书篇帙无多,而多所创造,邹汉初已有较详评述。如元亨利贞,不以为大亨而利于正,而以为四德不违文言。亦有驳正前人论说者。此书不违古本,不徇曲说,协于训诂,精于义理。今存明原刊本。
十卷。清黄守平著。黄守平字星阶,号茝田,山东即墨人,道光十八年(1838)岁贡。此书为象数派易学专著,以明易象为主。书中所引多为汉晋及清代各家之说,并融会贯通,用自己的话表达出来,因此所引不免有不能悉
一卷。清胡炜编。胡炜,光绪三十三年(1907)任邹县知县。《邹县乡士志》光绪三十三年刻本。此志记载各事,均极简略。然阅者亦能从中得其大概。书中以氏族、人类、宗教等目内容,为昔日方志所无,尤为珍贵。
一卷。清孟先颖撰。生卒年不详。山西太谷县(今山西省太原盆地东南部)人。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曾任刑部主事、福建司行走(见癸巳夏季缙绅)。书的前面有韩克均作的序,接着是先颖自序。序的大义是:韩子曾
三十二卷。清许梿等撰。许梿,字珊林,浙江海宁州人。道光进士。曾任山东平度州知州。是书卷一为名例,卷二为吏律职制、公式,户律户役,卷三为户律田宅、婚姻,卷四为户律婚姻、仓库、课程、钱债、市廛,礼律祭祀、
① 二卷。清李钟峨(约1716年前后在世)撰。李钟峨,字雪原,号芝麓,通江(今四川通江县)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授翰林院检讨,官至太常寺少卿。本集是其督学福建时所编,计有赋颂一卷,诗一卷,
六卷。附《律吕考》四卷。明李文利(生卒年不详)撰。李文利字乾遂,号雨山,莆田(今属福建)人。成化庚子(1480)举人,官至思南府教授。是书依据《吕氏春秋》黄钟长三寸九分之说,攻驳司马迁的黄钟长九寸之说
一卷。梁启超撰。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自号饮冰室主人,广东新会人。曾与康有为等人倡戊戌变法,失败后流亡日本。晚年摒弃政治生涯,专事著述讲学,著有《饮冰室全集》、《清代学术概论》、
五十卷。清姜炳璋(详见《诗序补义》撰。作者认为,《春秋》并无自己独有的一定体例,而《左传》所谓的“例”皆史家旧文,其来源有五:西周旧典、东迁后列国相沿之例,鲁史自相传授之例、霸国改定之例、鲁君臣私定之
一卷。中庸分章一卷。大学发微一卷。大学本旨一卷。宋黎立武撰。立武字以常,新喻(今江西新喻)人。咸淳进士,官至军器少监、国子司业。宋亡,不仕,闲居三十年而终。立武《中庸》之学受于郭忠孝,郭忠孝曾游于二程
八卷。德国富里西尼乌司(生卒年不详)撰,英国傅兰雅(详见《数学理》)口译,无锡徐寿笔述。全书八卷,专论化学考质的基本原理及方法。化学研究之宗旨,在于探索各种元素化分化合之理法,这就需要分清元素的基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