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二卷。清吴高增撰。吴高增,字敬斋,浙江嘉兴人。其任山阴县儒学训导时辑此书,书成于乾隆十六年(1751),正值乾隆皇帝南巡之后。卷首临摹康熙皇帝于三十七年(1698)御书“兰亭”二字及御制兰亭诗,并附臣
四十卷。清胡培翚(1782-1849)撰。培翚字载屏,一字竹村,安徽绩溪县(今安徽省东南部)人。嘉庆进士,曾任内阁中书、户部主事。道光中假照案发,司员疏于检查监督者数十人,只有培翚及蔡绍江没有贪赃黩职
二卷。清代任启运(1670-1707)撰。任启运见《周易洗心》条。此书是一部约束封建时代妇女的一部礼教规范,摘录诸家经传及《女诫》、《女训》、《女史箴》等书中有关内容,仿朱熹《小学》体例,分“立教”、
二十卷。清王定安撰。王定安生卒年不详,字鼎丞,湖北东湖(今宜昌市)人。以名孝廉由州县历任监司,长期居于曾国藩、曾国荃等人幕中,熟悉湘军史实掌故。因王闿运《湘军志》对湘军多贬词,对曾国荃讥评尤甚,且成书
一卷。清沈炳震(1679-1737)撰。沈炳震,字寅驭,号东甫,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年五十九岁。岁贡生,乾隆元年(1736)荐试博学鸿词。炳震少好博览,才益闳雅,尤深史学,著作宏富。著有:《增默斋诗
二十四卷,附录一卷。清杨受廷、左元镇等修,马汝舟、江大键纂。杨受廷,山东历城人,进士,嘉庆六年(1811)知如皋县事。左元镇,河北河间人,乾隆举人,曾于嘉庆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四任如皋知县。马
五十五卷。宋刘一止(1079-1160)撰。刘一止,字行简,湖州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宣和三年(1121)进士。绍兴初召试,除秘书省校书郎。历给事中,以敷文阁直学士致仕。刘一止七岁能属文,博学皆通。
二十一种。明末清初顾炎武(详见《左传杜解补正》)撰。朱纪荣编。顾炎武著述甚多,而当时刊行者,仅《音学五书》、《天下郡国利病书》、《日知录》以及潘耒所辑刊之十种,于是朱纪荣在潘耒十种本基础上又收入未刊稿
一卷。清皮锡瑞(详见《尚书大传疏证》)撰。皮锡瑞是清末著名经学家、学者。该书以袁钧辑郑玄《发墨守》为底本,校订袁氏的疏失,并对袁氏失收的予以补证。休例是先列袁氏辑《发墨守》原文,将袁钧的考证文字以小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