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蒙千文注
一卷 见《训蒙千字文》。
一卷 见《训蒙千字文》。
二卷。明文翔凤(约1625前后在世)撰。生平见《东极篇》(辞目)。此本为其七代孙三捷所手钞。上卷为讲章,下卷为诗赋杂作,为偶然选录之本,而非完帙。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二卷。明朝时意大利人利玛窦(详见《乾坤体义》条)撰。此书成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共二卷、八篇。首篇论天主始制天地万物而主宰安养之;第二篇解释世人错认天主;第三篇论人魂不灭,大异禽兽;第四篇辨释鬼
十八卷。清吴湛撰。吴湛字伯其,号冉渠,河南睢阳(今商丘)人,生卒年不详。其书以《文选》所录诸诗歌,自汉高帝以下以时代编次,而荆轲《易水歌》十五字别为一卷。前列六朝选诗缘起一卷,皆杂引六经以释之,迂远鲜
一卷。此书原为写本,卷端已断烂,书题及撰人姓名皆不可见。末题“《丧服小记子本疏义》弟(第)五十九。”为日本田中光显旧藏,后捐存早稻田大学。罗振玉据此本影印,后有“丙辰九月《跋》”。其书每见“灼案”字样
三十卷。《杂说》一卷,《书法汇表》三卷,《辨疑》二卷。清杨丕复(详见《仪礼经传通解》)撰。该书将《春秋》经文及《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三传合编在一起,便于读者诵习比较。附录《杂说》一卷,辑录历
三卷。曹尔成撰。其生卒年不详。尔成字得忍。无锡(今属江苏省)人。清代学者。《禹贡正义》成于康熙十三年(1674)。该书多据蔡沈集传,间或出以己见。其说则有背于经文,且无所依据。有清乾隆二十七年(176
见《新修本草》。
十二卷。旧本题梁溪流寓李药师撰,但不详其生平事迹。书中自序中称:唐朝李靖以三等法教士,故亦以三等法治病。此书分为十二门,皆为论医目之法,故曰“金鑱”,为取佛书金鑱刮眼之义。
一百卷。《续集》五卷。《别集》七卷。宋朱熹(1130-1200)撰。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别称紫阳,徽州婺源(今江西婺源县)人。南宋理学家、教育家。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授泉州同安主簿
七卷。《附录》一卷。明周叙(1392-1452)撰。周叙,字功叙(一作公叙),号石溪,吉水(今江西吉水县)人。明永乐十六年(1418)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升修撰,晋侍读学士,官至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