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辩正论

辩正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632)。有十二篇,即:第一、三教治道篇,第二、十代奉佛篇,第三、佛道先后篇,第四、释李师资篇,第五、十喻篇。第六、九箴篇,第七、气为道本篇,第八、信毁交报篇,第九、品藻众书篇,第十、出道伪谬篇,第十一、历代相承篇,第十二,归心有地篇。在十代奉佛篇中,列述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造寺度僧之事迹。十喻、九箴两篇,因道士李仲卿作《十异九迷论》贬斥佛教,故以“十喻”加以说明,以“九箴”加以诫之。在出道伪谬篇中,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在归心有地篇中,列梁武帝舍道敕,梁邵陵王舍道启,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此书与《破邪论》一样,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贞观元年(627),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太宗不从。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诬称他的《辩正论》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有罔上之罪。太宗闻言大怒,令汰僧尼,逮捕法琳,判他死刑。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看有无灵感,以观后效,再做论处。期至,法琳回答太宗所问:“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辩正论》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另外,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

猜你喜欢

  • 续医说

    十卷。不著撰人。据考此书为明俞弁撰。俞弁字子容,江苏吴县人,生卒年不详,爱好论医,集历代掌故逸闻,撰成此书。卷一原医,载述古今良医、医书等。卷二论古今名医。卷三论医理等。卷四阐释名词术语。卷五谈养生之

  • 空同子

    一卷。明李梦阳(1473-1530)撰。李梦阳,字天赐,又字献吉,号空同子,庆阳(今属甘肃)人,后徙居河南扶沟(今河南省扶沟县东北)。明弘治六年(1494)举乡试第一,第二年便成进士,曾作过户部主事、

  • 秋水斋诗集

    十五卷。清张映斗(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张映斗字雪子,乌程(今浙江吴兴)人,生卒年均不详。早年为汤右会所赏。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官翰林院编修。张映斗工诗。本编共十四集,皆其子守约、守愚所编

  • 小丁卯集

    二卷,附《梅花百咏》《茹荼百咏》。清许在璞撰。许在璞,生卒年不详,字玉仙,号冰壶老人,江苏常熟人,陆叙臣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乾隆二十一年(1756)许氏家刊本。书前有沈德潜所作序言及作者自序,还有顾

  • 昆山杂咏

    二十八卷。明俞允文(1513-1579)编。俞允文字仲蔚,初名允执,昆山(今属江苏)人,嘉靖中诸生。宋嘉定间,龚昱曾辑《昆山杂咏》三卷、续集一卷;至明,王纶又集近代诗歌百篇附益其后,已非旧本。俞允文继

  • 群碧楼善本书录

    六卷。《寒瘦山房鬻存善本书目》七卷。清邓邦述撰。民国十六年(1927),邓氏将所藏图书售与中央研究院,仅存其目。此二目皆首列书名、卷数,次为撰者时代、姓名,宋元刊本记其行格字数、藏书印记,书末间有编者

  • 周易王氏注

    一卷。辑佚书,隋唐间王凯冲撰,清马国翰辑。王凯冲,生平事迹不详。《隋书·经籍志》不著录其书,《唐书·艺文志》载有王凯冲注《易》十卷,推知其或为隋唐间人。该书早佚,李鼎祚《周易集解》所引凡4条,马国翰据

  • 游浯溪记

    一卷。清彭而述撰。彭而述,详见《桂阳石洞记》。此记作于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六月。时彭而述任湖南提学,与胡养忠同游浯溪,县令孙斌为向导。浯溪之名肇于唐元结、次山,经其品题,始闻名于世。与曾公摩崖、

  • 钱塘集

    十四卷。宋韦骧(1033-1105)撰。韦骧,字子骏,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皇祐五年(1053)进士,知袁州萍山县。历福建转运判官、主客郎中。建中靖国初(1101)知明州。后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杭州洞霄宫

  • 编蓬集

    二十五卷。明唐汝询(1565-?)撰。唐汝询,字仲言,上海华亭(今松江)人。卒年不详。其五岁而瞽。父兄抱膝上,授以三百篇及唐诗,无不成诵。旁通经史。尝撰《唐诗解》、《唐诗十集》等书,援据核博,当时之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