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江西草药》。为土大黄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拾遗》。为壁钱幕之别名,详该条。
治则术语。出《素问·标本病传论》。指标病与本病并见时,一般先治其先发病(本),后治续发病(标)。王冰注:“本而标之,谓有先病,复有后病也。以其有余,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也。”
见《儒门事亲》。小儿啼哭,弥日不休,而面容惨淡,声气哽塞,双目泫然者。《证治准绳·幼科》:“悲哭者,肺之声,泪者,肝之液。”因儿情志有所挫伤,或乳母怒火遗热于肝,肝火犯肺,故令悲哭而声泪俱下。
痧证之一。《痧胀玉衡·小腹痛痧》:“痧毒入大小肠,则小腹大痛不止,形如板锥,绞绞不已,治之须分左右二股,屈伸为验。”若左卧,左足不能伸者,为大肠、小肠经痧;若右卧,右足不能屈伸者,为阳明大肠经痧。治宜
即五疳。详该条。
出《南方草木状》。为阳桃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世医得效方》卷十:“眼白人浑黑,见物依旧,毛发直如铁条,虽能饮食,不语如醉,名曰血溃。用五灵脂为末,二钱,酒调下。”
腹的上部,位于胸部与脐之间的部分。《灵枢·经脉》:“是主血所生病者,……大腹水肿。”
儿科著作。13卷。清·王世隆撰。刊于1758年。作者在整理前代儿科学成就的同时,结合个人临床经验写成本书。卷1为诊治总论;卷2~10分述200余种儿科病证的证治;卷11~12为痘科;卷13为麻科。